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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许昌市科学技术局时间:2022-09-07 10:51:54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豫科〔2018〕95号)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全市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科普统计调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方式实施。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调查全市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创新创业中的科普等,共六大类,124个指标。

(二)每个科普场馆填报上述数据之外,还需提交科普场馆的介绍、运营情况说明(详见附件1)。

(三)监测全市科普工作运行状况,了解我市科普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

二、组织实施

(一)2017年度全市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由市科技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时间安排如下:

2018年8月10日前,各有关单位填报;8月15日前,各县(市、区)科技局收集、审核、录入系统并上报市科技局。

2017年度全国科普统计工作实行数据在线填报,各填报单位可以在中国科技情报网(http://kptj.chinainfo.org.cn)登陆填报、审核、提交数据。各单位录入数据时一定要先向同级科技主管部门索要登陆账号(请勿自主注册),然后认真录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二)各县(市、区)科技局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按照《2017年度河南省科普统计调查方案》(见附件1)要求,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推进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将科普统计调查纳入年度工作任务,据此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经费、人员等相关保障条件。

(三)各县(市、区)科技局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以往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成功经验,做好2017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培训工作,保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按照时间要求,完成任务。

(四)请认真填报《科普统计调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以及《科普场馆运营情况登记表》电子版(附件3),于2018年8月17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科技科(市政府9号楼9245房间)。

如有疑问可加入河南省科普统计工作交流QQ群(12677951)交流或与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科技科人员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王冰杰 刘景亚 2965021

附件:1. 2017年度科普统计调查方案

   2. 2017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

   3.科普场馆运营情况登记表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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