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有关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发布2010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办农 [2010]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请单位首先进行用户注册(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在线填写申请材料(网上填写《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省科技厅,在线打印《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连同附件材料装订后报送省辖市和有关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科技厅;省辖市和有关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对申报单位的资格及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把关后,联合行文向省科技厅和财政厅进行推荐;省科技厅和财政厅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报送的项目进行评审后,统一上报中央有关部委。《关于发布2010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及申请须知可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http://www.agrifund.cn/)上转化资金文件中下载。
二、申报渠道及数量
按财政预算编制渠道,省辖市和有关县(市)科技局、财政局负责组织本市(县)项目申报,省属涉农厅(局)及部门负责所属单位申报,大专院校直接申报。省农科院、河南农业大学不超过5项,每个省辖市及其它涉农单位限2项,有关县(市)限1项。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选择和推荐项目。要根据《2010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中确定的引导和支持重点,从生物育种、农村信息化、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饲料及添加剂、新型农药及肥料、农机装备及农业设施、生物基材料及生物能源、林木资源培育及林产加工、农业生态及乡村环保、乡村现代物流、先进种养殖及防灾减灾等相关领域中,选择推荐具有产业化前景并能引导和推动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请项目的主持人不能为未验收的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主持者;项目的科技成果经省级及其以上专门机构鉴定或认定的,鉴定时间为2007年1月1日之后;新品种审定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年(2008年1月1日之后审定)。
(二)强化服务,认真审查项目。各推荐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对2010年度国家农转资金申报工作的宣传,对申报单位的资格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内容逐项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可靠性、一致性及完整性,以保证推荐项目及材料的质量。
(三)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为在线打印,并用A4纸正反面复印后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按要求装订一式2份(正本1份,副本1份)。
装订顺序为:封面、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目录、附件、封底。封面内容及格式要与“申请书”一致。书脊用黑体字打印项目名称及“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字样。
(四)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4月12-13日,逾期不再受理。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将申报材料及《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推荐意见函》报送到河南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河南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程艳李明凤
0371-6552602865952818
河南省财政厅农业处王淮水吴彬彬
0371-6580871265808714
附件: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推荐意见函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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