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成本,扶持我市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市科技局立足自身职能,着力为企业和企业家创新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环境,积极发挥创新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引领和驱动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优化创新政策环境。先后出台并扎实推进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补助、网上技术交易平台成交项目奖励补助等支持创新普惠性政策落实,不断优化创新政策环境,为企业创新营造良好生态。今年以来,市科技局还推动出台了《许昌市加快科技创新推进“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许政 〔2020〕18号)、《许昌市推进“2020创新年”行动实施方案》(许发〔2020〕7号)两个重要文件,为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明确了任务,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深入县(市、区)和企业,充分运用线上培训、对接会、编发《科技创新政策汇编》等多种方式,让更多的企业和科技工作者了解、掌握、运用政策,让好政策发挥出好效应。今年,市委、市政府连续第八年召开高规格的科技创新大会,拿出1560.6万元奖励科技创新创业功臣,其中大部分受益者是民营企业。通过奖励扶持,在全社会树立创新导向,营造尊重创新、激励创新、依靠创新的环境。
二是坚持科技项目带动。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选择创新能力强、产业带动作用突出的民营企业,从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搭建高层次创新平台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积极帮助民营企业申报国家、省级科技创新项目,争取上级扶持资金。每年从市财政科技经费中安排重大科技专项,以项目为抓手,支持民营企业攻克关键技术难题,发挥辐射带动作用。2019年,我市6个项目入选2019年度河南省创新示范专项,争取省级科技经费1650万元,仅次于郑州、洛阳和新乡,均位居全省第四位。今年正在组织开展省、市级转型升级创新专项(重大科技专项)立项、申报等工作,为民营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供支持。
三是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充分发挥许昌科技大市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作用,为企业提供科技信息共享、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培养服务、大型科研仪器共享使用等全方位科技服务。积极帮助民营企业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搭建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平台,为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供源源不断的技术支持。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扩大孵化规模,完善孵化体系,吸引更多小微企业入驻孵化,并为它们提供技术咨询、检验检测等方面的科技服务。2019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69家,累计毕业企业39家,成功孵化出首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
四是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帮助民营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企业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抢占发展制高点。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计划,到2019年底,全市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75家。今年前两批成功推荐87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总数位居全省前列。210家企业通过2019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比上年度增加16%;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的企业已经达到215家,超过去年全年水平。
五是推进产学研合作。积极帮助民营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组建院士工作站,引进高端人才和先进技术,转化先进科技成果,借脑借力发展。积极回应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需求,不断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我市与中科院电工所、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电机系、浙江大学河南技术转移中心等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民营企业开展科技创新,联合研发、转发先进技术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今年5月,市政府与中科院微电子研究所签订了《许昌市人民政府 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合作共建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框架协议》。
六是引进高端人才团队。对于高端人才,我们支持民营企业采取“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方式,人才可以不留在我们这,但项目要尽可能落地,为我所用。今年上半年,在市委人才办的牵头下,市科技局认真落实“许昌英才计划”2.0版,大力引进和支持“许昌英才计划”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对我市自2017年至2019年连续三批引进的74个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提出了进一步支持意见。
正如您指出的那样,目前我市民营企业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中企业成本高、利润小、资金链紧张,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获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难等问题,我们在日常调研中也经常得到反映。下一步,市科技局将立足职能,结合您的意见建议,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帮助支持民营企业降低成本,扶持企业发展壮大。
(一)立足重点产业、企业,广泛对接科研院所,打造产业研发创新基地。围绕全市重点产业、企业,广泛对接科研院所,支持精准合作,推动产业链、创新链“双链融合”。立足产业、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内引外联,借助我市与大院名校的合作平台,持续深入开展合作。近期,我们正在积极做好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许昌智能制造中心(研究所)筹建工作,为进一步引进转化中科院先进技术成果打好基础。
(二)为企业搭建全方位的技术合作和人才引进平台。鼓励企业开展合作研发,充分运用外部技术和人才引进合作,缩短产品和设备升级换代周期。一是利用我市已经和中科院等大院名校开展的全方位合作,为有技术和专家需求的企业牵线搭桥。二是鼓励企业实行柔性引进人才方式,支持企业以建设院士工作站等方式引进高端人才。三是按照“许昌英才计划2.0”办法,对拥有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高科技人才(团队)优先引进和支持,并注重引进培育会管理、懂技术、经验丰富的实用型人才。
(三)为企业铺设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一是运用科技贷、科技保等政策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二是谋划成立由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产业发展基金,为发展前景良好,上升势头迅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时注入资金,带动产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三是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风投基金,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型升级提供资金来源。
(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高新技术企业集聚,使其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引导和支持企业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积极组织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建设研发平台、承担科技项目等,帮助支持企业享受国家、省、市鼓励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各项奖励补助政策。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简化手续,压缩审批时限,严格抓好及时办结事项的落实。二是提高服务水平,主动深入企业,征求技术需求,帮助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引进先进技术。要对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聚焦主业,提升盈利水平,关联业务要分类指导。三是推动科技政策落实,加大向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宣传国家、省、市科技政策力度,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等各类科技创新激励政策落实。
(六)加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与市场监管部门一道,积极引导企业更加重视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特别是提高专利、商标、品牌、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能力,培育企业科技创新核心竞争力。
最后,诚挚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继续为我市科技创新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不断开创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加快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实现“探索路径、打造样板、走在前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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