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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0年全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时间:2022-07-18 13:06:54

各省辖市党委宣传部、科技局、科协,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0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0〕105号)精神,2010年科技活动周定于5月15日-2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本届科技活动周继续以“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为主题。经研究,我省定于同期在全省范围内举办第十届科技活动周,主题仍是“携手共建创新型河南”,届时将在全省范围内举办一系列群众性科技活动。为切实做好本届科技活动周的各项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精心组织
科学普及作为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促进自主创新、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自2001年国务院批准举办科技活动周以来,已经连续举办了九次大规模的群众性科技活动,得到了广大公众的欢迎和认可。2010年科技活动周是在“十一五”最后一年、“十二五”即将起步的重要时期举办的第十次全国范围的群众性科技活动,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往年科技活动周成功举办经验,紧扣“携手共建创新型河南”的活动主题,集成各方力量,精心组织,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普及科学知识,展示科技成就,宣传科技方针政策,让人民群众通过自身感受和亲身体验,更加理解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营造加快推动自主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建设创新型河南”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二、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2010年科技活动周要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基础上,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科技活动,为广大公众提供更加丰富的科普产品和服务,发挥科技活动周在全省科普工作中的示范引导作用,在全省掀起科学技术普及的新高潮。
在活动内容上,要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活动:
(一)围绕“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开展科普活动
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是建设创新型河南的迫切需要。本届科技活动周要广泛宣传以钱学森同志为代表的老一辈科学家,为追求真理而甘于寂寞、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科学精神和高尚的爱国情怀,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二)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 开展科普活动
针对公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求,在全社会广泛传播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安全健康的理念。面向城镇居民、广大农民、青少年、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开展宣传活动。组织科技专家、科普志愿者深入学校、社区、企业举办各类专题讲座,开展咨询活动,提高公众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安全健康意识。
(三)围绕“科技惠及民生”开展科普活动
针对当前的社会热点和群众的科技需求,特别要围绕低碳经济、食品安全、健康生活等内容,深入城镇社区和农村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卓越的服务成效,向公众展示科技支撑发展和服务民生的重要作用,让广大人民群众通过自身感受和体验,更加理解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使建设创新型河南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四)围绕“科技活动周十周年回顾总结”开展科普活动
以科技活动周十周年为契机,回顾总结科技活动周举办十年来的丰硕成果和发展历程,系统展示科技活动周在提高市民科学素质、推动自主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突出作用,让讲求实效的科技活动周更加深入人心。
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省辖市和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支持力度。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科技行政部门和科协组织,要把组织筹备好科技活动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统筹部署,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要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今年活动方案,在活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推出一批适合公众需求的精品活动,办出特色,讲求实效,进一步扩大科技活动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在科技活动周具体组织和实施过程中,社会各界要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合力。科研机构、企业、高校要组织科技人员、教师等开展科普活动;中小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要把组织学生参加科技周活动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科技馆(站)、科技活动中心、科技教育基地等设施要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
要充分调动科协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集成各方面力量和资源,使2010年科技活动周充分体现行业和地域特色。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深入基层,深度报道。不仅要全面反映社会各界、社会公众在科技活动中的精神风貌,而且对重大活动、典型事例等要进行深度报道。多角度、多层次地反映科技支撑发展和服务民生的成功经验和鲜活事例,进一步扩大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影响。
五、周密部署,确保安全
科技活动周具有良好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规模大,范围广,群众参与多。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活动周的安全工作,按照有关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各种大型活动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订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使安全保卫工作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各省辖市和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迅速制定相关方案并抓紧筹备,并于4月5日前将本单位科技活动周方案和活动项目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将汇总编印全省科技活动周指南。
(二)2010年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省辖市和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对本届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的组织实施、主要内容、活动成效、典型案例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各地、各单位的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由所在地省辖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当地市委宣传部和科协,并连同有关声像和图片资料,于6月20日前报送省科技厅。

联系单位: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及电话:杨梦琳李改焕(0371)6590733465506252
E-mail:hnskjhdz@163.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政三街4号(省政府2号楼452室)

附件:1.2010年科技活动周活动项目备案表
2.2010年科技活动周重大活动项目备案表
3.2010年度科技活动周情况统计调查表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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