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工作中的支撑作用,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意见》(豫科〔2009〕46号)和市乡村振兴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许昌市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科技特派员选派应围绕当地重点产业、支柱产业的发展需求,特别是乡村地区产业需求;要鼓励科技人员到最偏远的地方去,到最需要的地方去。通过选派切实为农业高质高效发展提供全面智力支撑,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实现更大突破,为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选派类型
拟选派市级和县级个人特派员。以满足各地区产业、科技和人才需求为主,深入到农村和中小型涉农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工作。
三、选派条件
(一)选派对象主要为我市能够解决受援地科技需求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现代农业、工业、社会发展、农村环保和信息化等行业科技人员。主要选派项目前景好,能够带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前期已与地方有合作基础的科技人员。
(二)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研发、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三)身体健康,作风务实,学风正派。
四、选派程序
(一)征集需求
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发展需要,对农村地区、涉农中小企业存在的产业、科技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提出产业和人才需求,经认真筛选后,组织填写需求登记表。需求单位已有明确意向人选或与科技人员已有合作基础的,可进行先期对接,如对接成功,需求登记表可与科技特派员申请表、派驻协议书一并报送。
(二)组织对接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对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派驻协议书。
(三)上报推荐人选
组织填写《许昌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8月20日前由各地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许昌市科技特派员需求登记表》、《许昌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市科技特派员申请汇总表》、《许昌市科技特派员需求汇总表》、《派驻协议书》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经费支持
个人技特派员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服务时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专家讲课培训费、资料费、材料费、场租费等。
六、注意事项
(一)今年上报选派省级非本市科技人员或往年选派的个人科技特派员届满未通过考核的本次不再选派。
(二)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选派工作。个人科技特派员工作服务年限,一般为1年。下一年度将依据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上年度对科技特派员考核结果和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选派市、县级个人特派员。
(三)市级科技特派员的派驻和管理依照省级科技特派员具体要求实施。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曾建修
电 话:0374-2965022
电子信箱:
xc2965022@126.com
地 址:许昌市政府9号楼9340房间
附件:1、许昌市科技特派员需求登记表
2、许昌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3、派驻协议书
4、许昌市科技特派员需求汇总表
5、许昌市科技特派员申请汇总表
2021年7月29日
附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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