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郑政办〔2016〕74号)和《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补助资金清算等工作的通知》(郑工信装备〔2019〕17号)要求,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郑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组织相关专家成立专家组,对郑州市企业上报的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补助资金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经审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南四海盛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符合申报条件,拟给予补贴。根据《郑州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郑政办〔2016〕74号),企业申请2017-2018年度新能源乘用车使用环节补贴。郑州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及有关专家,对新能源乘用车配套充电桩进行了验收。经审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符合申报条件,拟给予补贴。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郑州市工信局反映,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73号。 联系电话:0371-67185324
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补助资金拟支持企业名单序号 | 销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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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2 | 河南四海盛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新能源乘用车使用环节补贴拟支持企业名单序号 | 销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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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
2 | 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 |
3 | 河南四海盛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