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四部委《关于开展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财办建〔2021〕40号)要求,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郑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郑州市整车生产企业上报的2017-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核查了申报车辆的公告、推荐目录、运行(营)情况、销售发票、产品技术参数、注册登记、申报数量、申报金额等相关信息,根据技术、财务专家核定结果,经研究,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原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郑州市工信局反映。公示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8日联系电话:0371-67185324
序号 | 生产企业 |
1 |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2 | 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
3 | 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 |
4 | 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