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郑州市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企业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郑州市工信局时间:2022-09-14 10:27:24
郑州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郑州市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企业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优秀企业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家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创业中的组织管理和引领带动作用,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黄河人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郑发〔2020〕14号)关于实施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的工作要求,现就2021年度郑州市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企业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企业条件1.在我市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和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2.企业管理规范、生产效益良好、辐射力强、成长性好,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主营业务符合郑州市鼓励支持的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方向。3.企业诚信记录良好,无重大负面新闻。4.领军型企业家所在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且主业优势突出、规模效应明显、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成长型企业家所在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创新能力、行业竞争力(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及医药、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现代金融、现代农业、创意产业、前沿产业等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文化旅游、健康养老、家政服务企业可放宽至1000万元以上)。(二)申报人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依法纳税,有较强社会责任感;2.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担任主要职务);3.勇于创业、锐于创新、潜心实干,经营管理能力突出,注重企业文化建设;4.领军型企业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成长型企业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5.诚信记录良好,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负面新闻;6.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郑创办企业的,给予优先考虑;二、申报材料1.郑州市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培养申请表(附件3);2.自荐报告,主要包括:申报人的基本信息、创业经历或者企业管理业绩、现实表现等情况;3.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任职文件或证明(单位出具)、申报人及所在企业近三年获奖资料(同类别取最高级别);4.领军型企业家申报材料提供所在企业2020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带验证码或防伪标识);成长型企业家申报材料需提供企业2020年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5.企业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版;6.2021年度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申报信息表电子版(附件5);7.其他证明材料;材料一式两份,有关原件由推荐单位审核,申报时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三、申报流程(一)申报。申报人自愿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明确专门负责申报的工作人员,按照所属行业(领域)分别报各市直单位和各区县(市)工信部门。(申报联系方式见附件1、附件2)原则上每个企业只得申报1人,领军型企业家、成长型企业家不得重复申报。(二)初审。1.市国资委负责所监管企业的组织申报、初审和推荐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后行文发至市工信局。2.市发改委、市金融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委、市城建局、市住房保障局等单位负责各自领域的企业申报、初审和推荐工作(市国资委负责所监管企业除外),确定推荐名单后行文发至市工信局。各开发区、区县(市)发改、金融、商务、文化广电和旅游、农委、城建、住房保障等部门要积极发动企业申报,将辖区相关领域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对应市直单位。3.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组织本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申报(市国资委负责所监管企业除外),依照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培养范围与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后行文报至市工信局。各推荐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对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对初审入围人选的工作表现、业绩进行实地考察评估(通过现场核实、座谈等形式),填写附件4,并行文(加盖公章)送至市工信局,同时提交两份纸质版申报材料,汇总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申报信息表电子版(附件5)发送至市工信局。 (三)审核。市工信局牵头组织受理各单位推荐的初审材料, 会同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农委、商务局、金融局、文广旅局、国资委、城建局、住房保障局等部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组织评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核实、问卷调查等形式,进一步考察评估,确定拟入选郑州市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培养名录。 (四)公示。优秀企业家拟培养名录在市工信局门户网站(http://gxj.zhengzhou.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申报时间、方式及地点市工信局采取“一站式”服务,集中受理各推荐单位申报工作,其他时间、其他地点均不接受申报。集中受理申报时间:2021年11月29日-12月3日。集中受理申报地址:郑州市工信局运行办(互助路73号市委北院3号楼518房间)。五、有关要求(一)优秀企业家拟培养名单公示后,根据相关程序和要求录入“郑州市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培养名录”,并按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培育与引进办法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明确专人,根据目标任务要求,做好2021年度郑州市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申报推荐工作,强化优秀企业家培育,为推进我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三)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年度领军型企业家、成长型企业家培育目标分别不少于8名、30名;六县(市)及上街区分别不少于6名、25名;市内五区分别不少于5名、20名。联 系 人:市工信局 梅 鹏 联系电话:67180922 13523512926邮 箱:zzqyfw@126.com(此通知电子版请登录公共邮箱下载zzgxjgg@163.com,密码:gg67180922)
附件:1.市直单位领航计划申报工作联系方式 2.各区县(市)工信部门申报工作联系方式 3.郑州市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培养申请表 4.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 5.2021年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申报信息汇总表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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