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郑州市工信局时间:2022-09-14 09:59:12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材〔2022〕14号)转发给你们。申报形式采用线上申报(企业可自行注册登录,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请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文件要求的企业申报,并认真核查申报材料原件,于2022年1月16日17:00前将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汇总表各一份报市工信局原材料处。联 系 人:李靖联系电话:67185540电子邮箱:yuancailiaochu@126.com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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