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科技局:
按照省科技厅等九部门关于《河南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科〔2007〕7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2010年在我省企业中开展第四批创新型企业试点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省辖市科技局(包括6个扩权县科技局)、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管理。请按照《实施方案》中创新型企业的示范、试点要求,组织企业编写申报材料,及时推荐上报。省属企业由省国资委或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推荐。
二、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洛阳两个国家级高新区限推荐备选企业5家,其他省辖市、省级高新区限推荐备选企业3家,6个扩权县限推荐备选企业1家。
三、申报材料要求: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将于8月18日在河南省科技网(http://kjt.henan.gov.cn/)开通,企业书面材料通过网络申报系统进行打印,上报纸质材料3份,A4纸书籍式装订;推荐单位上报汇总表2份。
四、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请于2010年9月2日前报河南省科技厅高新处。
联 系 人:谢田峰袁峥
联系地址:郑州市政三街4号,邮编 450003
联系电话:0371-659083960371―65958691
技术支持电话:0371-65966242
电子信箱:hnkjtgxc@126.com。
附件: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表(电子版)
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书(电子版)
二O一O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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