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郑州、洛阳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等《关于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意见》(豫科〔2009〕49号)精神,根据科技部有关要求和我省实际,决定选派第二批省级科技特派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规模
2010年拟选派100名省级科技特派员,深入到中小型企业和农村开展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辖市、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
二、科技特派员选派形式
科技特派员以选派科技人员个体为主,也可以采取团队科技特派员的形式。团队科技特派员,是由5―10名科技人员组成的科技服务团队,以科技特派员的身份帮助所派地培育一个产业或做大做强一个产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年限,一般为两年。
三、选派原则和条件
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原则和条件不变。首批已派过省级科技特派员的企业和单位不再选派,首批省级科技特派员派出任务尚未完成,原则上也不再选派。
四、征集要求
各省辖市根据本地发展需要,对企业和农村存在的科技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提出人才需求,需要发布引进人才信息的要及时上报。同时,可组织先期对接。
请各地在征集需求的基础上进行筛选,组织填写需求登记表,并于9月15日前送需求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各地上报数量可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企业类和农村类各增加一个。省级高新区由所在市负责统一上报。
联 系 人:黄永峰董全强
电话:0371-65991769,65956235
传真:0371-65991769
电子信箱:kjtrhc@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政三街4号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称“省工作小组办公室”,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开发与对外合作处)
邮编:450003
五、人员选聘
(一)省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人才需求计划,发布人才需求公告,并接受申请和报名。
(二)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进行筛选,提出初步推荐人选。
(三)用人单位与初步推荐人选协商,同意后签订合作协议。
(四)上报推荐人选。组织填写《河南省科技特派员申请表》,并于9月25日前由各地统一报送《河南省科技特派员申请表》一式五份和《合作协议书》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确定省级科技特派员,并颁发聘书。
请各地、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加强配合、协调和落实,共同推进全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
附件:1、第二批省级科技特派员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需求登记表
3、河南省农村科技特派员需求登记表
4、河南省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5、合作协议书
二O一O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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