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科技局,各扩权县(市)科技局,郑州、洛阳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办法》和相关科技计划管理办法以及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对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和科普及传播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管及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率提出以下要求:
一、明确监管责任
(一)各省辖市科技局,扩权县(市)科技局,郑州、洛阳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作为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其主管的计划项目进行具体管理。
(二)省科技厅各专业处室负责对本领域的计划项目进行管理,并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对计划项目进行管理。
(三)省科技厅计划处负责对年度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并编制年度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二、加强过程监管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或评估。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者对项目内容、技术经济指标、工作进度、经费及承担者等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及时提出书面申请,按照项目申报渠道和方式报省科技厅审查,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三)项目实施完成后,由省科技厅相关处室根据有关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验收或结项,科技经费拨款数额较大的项目要组织验收并提交验收报告,其他项目要组织结项并提交结项报告。
三、加强经费监管
(一)按照“主动服务,关口前移”的原则,省科技厅条财处、计划处、监察室会同相关专业处,组织有关专家对使用省级科技项目经费数额较大或承担项目较多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采用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资料查验等多种方式,全面检查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及其负责人在贯彻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建立内部管理机制、执行省级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等方面的情况;包括有无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挤占、挪用、转移项目经费,自行分解、擅自转拨省级科技经费等问题。
(三)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督促被检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以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率和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四、加强绩效考核
省科技厅运用一定的考核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计划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具体组织实施按照省财政厅《河南省省级教科文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试行办法》和省科技厅的有关规定执行。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今后申请科技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以上要求,自下发之日起贯彻落实。
二O一O年九月十日
以上就是河南省高企认定服务平台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监管的通知》相关内容,如果想了解更多更详细的内容可持续关注本站,也可直接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咨询热线:173-2481-0679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