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生产力促进中心: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火炬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08〕141号)的要求,省科技厅拟对2008年以来我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的国家级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进行验收,请你们认真做好项目验收的准备工作。
一、验收依据
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火炬项目开发任务合同书》、“火炬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火炬项目立项专家评审意见等。
二、验收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准备项目验收材料。验收材料包括:
(1)《国家级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验收审批表》
(2)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3)参加项目实施主要人员名单
(4)项目承担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5)其他可证明项目成熟度的材料
2.项目承担单位将验收材料一式三份提交所在地市科技局(或高新区管委会)审核并签署意见。
3.市科技局(或高新区管委会)将审核后的验收材料进行汇总,并于2010年11月10日前上报省科技厅成果处。
4.省科技厅对上报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后,组织专家及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联系人:苗润生徐志华
电话:0371-6590735565991157
附件:1.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火炬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08〕141号)
2.国家级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验收审批表
二O一O年十月十九日
以上就是河南省高企认定服务平台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关于对国家级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的通知》相关内容,如果想了解更多更详细的内容可持续关注本站,也可直接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咨询热线:173-2481-0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