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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时间:2022-07-18 13:47:12

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2011年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意见》(豫科条[2011]7号)下发后,各有关单位来电来函,询问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数据报送等问题,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学习: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资料的报送,请参照附件1《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资料的通知》规定执行,各单位应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联络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日常工作,并将联络员信息报送我厅,随后我厅将专门召开科技系统资产管理工作培训会,并对有关问题进行培训答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工作,请参照附件2《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试行网络申报审批的通知>》规定执行,各单位应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登记、申报、审核、审批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完成。
三、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和省政府关于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精神,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建立和完善软件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意见》(财行[2011]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规定执行。
四、从2010年7月1日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适用范围、使用管理等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现将附件3:河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规定执行。
五、文件及附属电子文档挂在河南科技网(http://kjt.henan.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各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联系,联系人:刘小可,电话:0371-65955668 ,13683715306。


二OO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资料的通知
1-1.《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预算单位动态报送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资料的通知
2.《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试行网络申报审批的通知》的通知》(注:转发内容请查阅红头文件中纸质材料)
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注:转发内容请查阅红头文件中纸质材料)
4.《常用设备资产类别对照表
5.《行政事业单位电子数据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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