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河南省“互联网+”工业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濮阳市工信局时间:2022-09-23 12:58:50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申报2016年河南省“互联网+”工业创新
示范企业的通知
豫工信办产融〔2016〕6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协会:
“互联网+”工业改变了企业的生产方式,实现工业发展模式变革。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精神,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推动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加快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决定开展2016年河南省“互联网+”工业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创新示范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处于集成提升或创新突破阶段。
(三)在“互联网+”工业创新领域具有前期研发基础或技术储备、充足的研发及应用推广经费,取得明显成效。
(四)具有较强的“互联网+”工业创新能力,在创新模式、实施路径、应用推广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突出特色,符合未来发展方向,能够形成有效的商业模式,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
(五)在持续推动“互联网+”工业创新方面具备良好的工作或合作机制及长效的组织保障机制。
二、方向和重点
(一)实现资源共享协同的生产组织创新
发挥互联网开放、共享、高效集聚和配置资源的优势,实现企业组织管理模式的创新。鼓励利用互联网平台集聚共享市场需求、研发设计、供应商、用户、加工制造等资源,实现资源实时互动和按需配置,打造扁平化、高效协同的企业组织。
重点是供应链协同、设计协同、用户协同等新型生产组织模式。
(二)满足个性需求的制造模式创新
发挥互联网广泛连接市场的作用,支持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了解用户个性需求,推动传统生产模式由大规模生产向规模化个性定制转变的制造模式创新。
重点是规模化个性定制、远程设计。
(三)支撑智能绿色的生产运营创新
发挥互联网对海量工业数据等资源的集聚作用,支持企业通过大数据模型,提高用户端设备、产品的运营效率、智能决策和绿色制造水平,实现装备生产企业的服务型制造及用户企业的智能预决策。
重点是大数据分析、故障预测、能耗监控、精细管理、工业APP等为代表的工业互联网应用。
(四)提升用户体验的产品及营销模式创新
发挥移动互联网无缝衔接用户和市场的优势,鼓励利用互联网进行产品和营销模式创新,强化用户体验,利用大数据进行消费者行为分析,了解用户需求,实现精准营销。
重点是以智能产品、产品溯源、虚拟体验、社交营销等为代表的新产品新模式。
(五)助力企业低成本运营的融资方式创新
发挥互联网金融参与度高、协作性好、中间成本低、操作便捷的优势,支持利用互联网对工业企业生产、运营及创业资金进行高效融通和精准匹配。
重点是供应链金融、众筹孵化等网络金融服务模式创新。
(六)支撑全业务全流程互联网转型的集成创新
发挥互联网对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持续渗透与影响作用,支持利用互联网实现企业内外全业务全流程互联互通、协作共享的平台化转型,提升生产效率和决策水平、降低成本、树立企业新优势。
重点是智能工厂、全流程交互平台、车联网等集成创新。
三、申报有关事项
(一)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申报企业按照属地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先审定后推荐。
(二)各推荐单位于2016年5月6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和申报材料(见附件2)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产业融合办公室),附件1、2的电子版(word格式)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申报单位名称”的形式统一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过后不再受理。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将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和现场查看,确定并公布2016年河南省“互联网+”工业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四)为做好示范推广,各申报企业同时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上报“单位概况、单位特点、主要创新点”等企业自身的亮点,以便整理汇编,示范推广(2015年认定的示范企业,需要补报企业的创新资料。于2016年5月6日前上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春才0371—65507685
张黎明0371—65509833
电子邮箱:hnsgxtcyxxh@126.com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北段信息大厦2110室(4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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