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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濮阳市企业人才服务团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濮阳市工信局时间:2022-09-23 11:28:48
关于印发《濮阳市企业人才服务团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相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濮阳市企业人才服务团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濮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2月7日

濮阳市企业人才服务团实施方案

(试行)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着力解决企业高层次人才短缺问题,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助推我市创新驱动发展,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组建濮阳市企业人才服务团。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高端引领、以用为本”的原则,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自2017年起,每年引进50名左右高学历、高职称人才纳入市企业人才服务团,选派到重点企业工作,力争通过5年的时间,建设一支专业齐备、素质过硬的企业人才骨干队伍,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上”,实现引进人才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方法措施

(一)拟定引进计划。每年年初,根据重点企业或重点项目申报的高层次急需人才需求情况,市人才办会同市人社局、市工信委拟定当年人才引进计划,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企业申报的人才需求一般应符合以下要求:高校一本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具有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持有科技项目、发明专利、专有技术的高层次人才。本科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副高以上职称或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5周岁。专业需符合企业需求或我市产业需求。具体引进人才数量及条件可依据当年引进计划适当调整。

(二)组织开展引进。市人社局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对于比较紧缺的专业,可采取专题招聘会的形式到高校招聘。对特殊岗位急需引进的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签订聘用合同。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引进人才与市人才中心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市企业人才服务团。

(四)派驻企业工作。服务团成员派驻到相应企业工作五年,期满后自主选择继续留在企业工作或安置到市直相关空编的事业单位工作。

三、培养管理

(一)服务团成员由市人才中心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规定进行宏观管理,派驻企业负责日常管理。

(二)服务团成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服务团成员必须在企业连续工作满五年。五年后,鼓励其继续在企业工作,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专业特长安排到市直相关空编的事业单位工作。服务团成员服务的企业出现破产、转产或因个人原因申请调整服务企业,及在企业服务期满、调入事业单位时,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市人才中心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市人才中心会同派驻企业对服务团成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不合格的按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果分别报市人才办和市人社局备案。

(五)市人才中心会同派驻企业对服务团成员开展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要对服务团成员进行政治理论、市情厂情、法律法规、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全面提升其素质和综合能力。派驻企业要为服务团成员安排专业对口的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研发条件,搭建干事创业平台,使其能真正发挥作用。

四、相关待遇

(一)服务团成员人事关系和档案由市人才中心按照人事代理规定免费管理。服务团成员直接执行定级工资,在企业工作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含各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所服务企业按规定支付,标准不得低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在此基础上,鼓励企业对贡献突出的服务团成员提高薪酬待遇。工资调整时由市人才中心通知企业执行。如企业拖欠工资(含各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市财政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解决,同时调整服务企业。服务期满,愿意继续在企业任职的,移交企业管理。被安排到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本科9600元/年、硕士12000元/年、博士18000元/年的标准,由市财政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为服务团成员连续5年发放人才补贴。

(三)畅通服务团成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业绩特别突出的人才,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额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四)做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为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优先推荐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优秀专家、省学科技术带头人等,主持项目优先推荐为省、市科技项目。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企业人才服务团、加强企业人才引进工作是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措施。市人才办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市人社局、市人才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工信委等职能部门和派驻企业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定期调研督导、分析研判机制,动态掌握服务团成员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不断健全体制、完善机制,研究制定企业人才服务团成员招聘办法、服务团成员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促使该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营造良好环境。要注重舆论引导,及时总结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选树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对重视人才工作的企业和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进行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关心人才、爱护人才、成就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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