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企业〔2012〕547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担保机构变更资料审核
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现就进一步规范担保机构变更资料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好风险关。各级监管部门要对申请变更的担保机构进行风险核查和风险判断,确保申请变更的担保机构不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虚假增资和倒卖公司的情况,并提交核查情况说明。
二、把好资料真实关。各级监管部门要对担保机构提交的变更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各种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担保机构要提交真实性承诺书,监管部门要提交材料真实性审查说明。
三、把好初审关。一是对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要进行调查核实,说明情况,形成调查报告,随同变更资料一并上报,防止因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发生风险。二是对申请变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对拟变更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三是对申请变更股份、股权的,要通过实地考察、向有关部门发函调查等各种有效方式,对股东的出资来源进行核实,同时根据核实情况,提交《股东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审查意见》,确保股东具有相应的出资能力且资金来源真实,防止虚假注资。四是对申请变更住所、章程等的,要依据《公司法》和《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五是对未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担保机构申请变更的,根据《关于做好规范整顿期间担保机构变更和注销工作的通知》(豫担保整顿办〔2012〕8号)的规定,担保机构须提出申请变更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融资、担保字样)。股东、股权(股份)的变更只限于增加,住所、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等暂不得变更。
四、几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做好申请资料审核工作是加强对担保机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防范担保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各级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资料审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做好审核工作。二是要履职尽责。各级监管部门要一线把关,加强对担保机构申请材料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三是要防范风险。各级监管部门在材料审查时,尤其是对股东出资来源以及持续出资能力的审核,要切实负起责任,有效防止虚假出资,做到从源头上防范风险。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主题词:小额贷款 公司 变更 批复 |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12年8月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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