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各管理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工作信
息及试点企业信息的通知》豫工信科简函[2013]006号精神,请结合工作实际报送培育工程工作信息及试点企业信息,请于
7月18日前(纸质版3份和电子版)报科技与装备工业科,具体要求请登录工信部网站www.miit.gov.cn“科技司/知识产权和成果管理”栏目下载。
电 话:0376-6365518
联系人:钟家胜 熊婷婷
邮 箱:gxj6358080@163.com
2013年7月9日以上就是河南省高企认定服务平台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关于请报送“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工作信息及试点企业信息的通知》相关内容,如果想了解更多更详细的内容可持续关注本站,也可直接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咨询热线:173-2481-0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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