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代办公司
河南省智能车间智能工厂认定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有关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信阳市工信局时间:2022-09-28 10:28:19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862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修订类型与条件

《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主要针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涉及的《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

(一)目录修订类型

1.增加重大技术装备或零部件、原材料;

2.删除重大技术装备或零部件、原材料;

3.调整重大技术装备技术规格;

4.调整重大技术装备或零部件、原材料的执行年限;

5.调整《目录》中的其他要素。

(二)目录修订条件

1.建议新增的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须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目录》规定的领域;

2.建议新增的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须为国内企业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所需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

3.对于国内企业已经能够实现批量化生产的重大技术装备或零部件、原材料,可以建议从《目录》中删除或调整技术规格;

4.建议新增的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须为国内已实现首台(套)突破并具备生产能力的装备和产品。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自2018年起,建议修订《目录》的企业,请通过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修订建议报告(要求见附件1)和修订意见汇总表(附件2-4)。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企业提出的修订意见进行初步筛选汇总,于每年3月底前将《目录》修订意见汇总表和企业修订建议报告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装备工业处)。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有关附件须附xlsx格式电子版文件。

(三)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学习研究和宣传,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及时提出目录修订建议,共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人:张玉栋

联系电话:0371-65509864

附件1.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修订建议报告要求 豫工信办装〔2018〕43号附件1.doc

2.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修订意见汇总表 豫工信办装〔2018〕43号 附件2.xls

3.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修订意见汇总表 豫工信办装〔2018〕43号 附件3.xls

4.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修订意见汇总表 豫工信办装〔2018〕43号 附件4.xls

201835

以上就是河南省高企认定服务平台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有关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如果想了解更多更详细的内容可持续关注本站,也可直接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咨询热线:173-2481-0679

相关标签:
本文地址:http://gq.sstm100.com/news/guanfang/14104.html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gq.sstm100.com”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内容,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河南省高企认定服务平台”并标明本站链接http://gq.sstm100.com/!凡注明来源非“gq.sstm100.com”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平台,转载目的是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站联系的,联系电话:173-2481-0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