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纾困帮扶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1〕7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22〕14号)精神,加大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就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按季度缴纳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符合退税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要应退尽退、应退快退。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退税款及时到位。对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按照有关规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按照有关规定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6个月房租。优化“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省”(省力、省时、省钱)办电服务,电力接入线上并联审批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推行暂无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中小企业用户由电网企业提供代理购电服务。(责任单位:市税务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信阳供电公司、市国资运营公司)
二、对满负荷生产企业给予奖励。对因受疫情、春节等因素影响停产停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2022年2月15日前实现满负荷生产的,给予5万元的财政奖励;对2022年第一季度保持连续满负荷生产且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财政奖励,奖补资金由企业所在地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和管理区)
三、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强化对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考核,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放宽反担保要求,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加强与驻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推动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建立贷款审批“绿色”通道,优化贷款审批流程。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开发提供特色金融产品,提升中长期贷款占比,缓解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资金压力。对有发展前景但暂遇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维护正常征信记录,并适当降低利率。对2021年7月1日以来贷款到期但还本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鼓励支持金融机构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信阳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信阳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和“就业援助月”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不少于100场的招聘活动,组织用工企业进校园、入乡村等“点对点”的方式进行招工。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支持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对受疫情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3个月,缓缴政策执行期到2022年年底。延迟缴费期间,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和管理区)
五、开展供应链产销对接活动。发挥大型企业、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分行业、分领域征集产销对接意向,定期组织产销对接活动,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强协作配套,将更多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链、供应链。搭建重点行业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加强原材料、零部件等精准对接服务,扩大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采购规模,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和管理区)
六、落实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主管预算单位要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额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对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报价6%—10%(工程项目为3%—5%)的价格扣除。(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部门)
七、持续深化清欠专项行动。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完善投诉处理机制,规范拖欠线索办理流程,依法依规防范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款项问题。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未按规定在企业年报中公示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国有企业,以及透支政府信用恶意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行政事业单位,在信用中国等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县区和管理区)
八、优化投资审批流程。在实现工业及物流仓储类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的基础上,坚持“容缺办理”“区域评估”“联合审验”等改革创新举措,将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60个工作日以内,实行承诺制的备案类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优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对县级以上政府相关规划已经明确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对改扩建项目和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小、技术方
案简单的项目,可合并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在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实施分步施工许可。对开发区备案类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实现“拿地即可开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九、加强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制定省市重点项目用地指标保障计划,积极争取国家用地指标和盘活存量资源,实现重点项目应保尽保,开辟重大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做到即来即办、快审快批。落实《河南省“十四五”重大项目能耗和煤炭指标单列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及省市重大项目,积极向省申报争取项目能耗和煤炭指标单列。实施差异化环保管控政策,环保管控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防治措施前提下,对重点项目不采取停工措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
十、实行柔性执法,优化审批监管。推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加强行政提示、行政指导和行政告诫,原则上不予行政处罚。对信用状况好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监管抽查比例和频率。简化零售、餐饮企业装修、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等事项审批程序,放宽关于户外促销活动的限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和管理区)
十一、深入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和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组织和汇聚各类优质服务资源进企业、进园区、进集群,加强政策服务,了解中小微企业困难和诉求,帮助中小微企业降本增效。“首席服务官”要深入企业走访摸排,主动靠前服务,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差异化举措,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发挥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作用,健全完善“信好办-万人助万企”平台,为企业提供权威政策解读和个性化政策匹配服务,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和管理区)
十二、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联合高校举办民营企业家、青年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等专题培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防范化解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商联、财政局)
十三、常态化开展企业帮扶。深入实施“万人助万企”活动,将更多中小微企业纳入帮扶范围,实现注册企业全覆盖。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和合理诉求,做到有诉必接、有求必应、有问必答、有难必帮。根据企业规模、类型及所属行业,分级分批组织惠企政策解读和案例分析,持续推动政策落实,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四、保护中小企业权益,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线下专区,构建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的优质高效服务模式。(责任单位: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委)
信阳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
以上就是河南省高企认定服务平台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信阳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相关内容,如果想了解更多更详细的内容可持续关注本站,也可直接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咨询热线:173-2481-0679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