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
为促进工业节能产品推广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工业节能产品认定工作,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河南省工业节能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豫工信〔2011〕127号),现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做好我市工业节能产品认定工作,现根据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工信局要按照《河南省工业节能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辖区内工业节能产品认定申报的组织工作。
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数据准确可靠,并会同当地科技、财政部门填报《申报节能产品基本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后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及电子格式于2011年4月13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三、市工信局会同市科技局、财政局,届时对各县(市)、区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同时组成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审查同意后,按要求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李自献联系电话:3696815
传真:3696852电子信箱:xxgyjjn@163.com
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新乡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以上就是河南省高企认定服务平台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河南省工业节能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工信〔2011〕80号) 》相关内容,如果想了解更多更详细的内容可持续关注本站,也可直接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咨询热线:173-2481-0679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gq.sstm100.com”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内容,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河南省高企认定服务平台”并标明本站链接http://gq.sstm100.com/!凡注明来源非“gq.sstm100.com”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平台,转载目的是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站联系的,联系电话:173-2481-0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