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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 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3年新乡市“小巨人”企业融资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新乡市工信局时间:2022-09-29 10:53:00
中国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乡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新乡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新乡分(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乡市分行,河南省农村信用联社新乡市办公室,新乡银行、郑州银行新乡分行、各村镇银行:
  现将《2013年新乡市“小巨人”企业融资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  姜伟0373-5825810
      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慕英0373-3696823
  传 真:0373-5823865
  电子信箱:xxrhxdk@163.com,xxzxqy@126.com


                          2013年5月7日


2013年新乡市“小巨人”企业融资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市“小巨人”企业融资培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开展,有效破解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年度工作目标
  (一)建立“小巨人”企业后备企业库
  通过开展“小巨人”企业海选活动,建立市、县两级“小巨人”融资培育后备企业库,并推荐条件成熟企业纳入全省“小巨人”企业名录。
  (二)增进银政企信息沟通对接
  通过开展不同层次的银企专项对接、信贷产品培训以及“小巨人”企业走访活动,加强银企信息沟通。
  (三)完善“小巨人”企业融资培育工作制度
  建立工作台账制度、企业走访制度、重点培育样本企业制度以及工作成效综合评价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推进机制。
  (四)拓宽“小巨人”企业融资渠道
  积极利用信托、上市融资、债务融资、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拓宽“小巨人”企业融资渠道,一是确保“小巨人”企业贷款增速高于本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二是推荐一批优质“小巨人”企业发行“区域集优”集合票据,到银行间市场直接融资。
  二、“小巨人”企业筛选标准
  (一)符合产业政策导向
  筛选的“小巨人”企业应符合国家以及河南省、新乡市的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重点选择新乡市明确提出优先发展的高成长性产业(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信息产业制造、煤化工)、传统优势产业(特色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纺织业)、先导产业(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优质成长型中小企业,高效农业、特色农业领域的涉农中小微企业,文化、商贸领域中具有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的中小微企业。
  (二)具有较强的持续成长能力
  企业产品或服务在所在地区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和市场占有率,企业产品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和进入门槛,潜在成长能力强、空间大。企业在细分行业排名位居本地区前20位。企业经营情况良好,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10%。企业经营性现金流充足,收入能够完全覆盖到期债务。
  (三)诚实守信经营
  企业近两年未因违规经营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情况发生。在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主要经营者经营管理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个人信誉。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海选企业,构建“小巨人”企业后备库
  5月8日至18日,人行各县(市)支行、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市各金融机构要依据“小巨人”企业评定标准(见附件1),在全辖范围内开展“小巨人”企业海选活动,向人行新乡市中支、市工信局推荐“小巨人”企业,建立市级“小巨人”后备企业库。
  5月19日至25日,人行新乡市中支、市工信局组织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后备企业开展评定,确定市级“小巨人”企业以及对口培育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利用海选活动,加强“小巨人”企业融资培育工程宣传,并在本市有关媒体发布新乡市“小巨人”企业名单,同时,向省内银行金融机构发布企业名单资料以及资金需求信息,对成长性较好的企业推荐纳入省级“小巨人”企业名录,为“小巨人”企业融资培育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二阶段:深度培育,强化“小巨人”企业品牌效应
  (一)优化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推动“小巨人”企业融资培育,建立“梯度培育、层次发展”机制,将“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升级为融资培育。充分利用辖内现有金融资源,可以依托投行资源利用信托、上市融资、债务融资、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多渠道支持发展较好的“小巨人”企业实现融资;二是要积极引导地方政府出台针对“小巨人”企业的专项优惠政策,探索设立专项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或助保金,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合作的“小巨人”企业贷款利率给予一定优惠,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三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持续关注、正确把握“小巨人”企业的融资需求特点和变化情况,优化业务审批流程,重点围绕产业链条和行业协会等信用共同体创新金融产品,优先选取推荐“小巨人”企业在银行间市场直接融资。
  (二)强化银企对接,举办专项培育对接活动
  6-7月,结合省政府“33155”行动计划,召开全市“小巨人”银企对接会,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产品宣传,加强融资对接。人行各县(市)支行要联合当地工信部门,采取银企洽谈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搭建“小巨人”企业政银企合作平台,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小巨人”企业信贷投放,力争实现“小巨人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中小企业贷款增速”。
  (三)开展走访活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小巨人”企业开展融资培育,并按月报送“小巨人”融资培育工作进度(见附件2)。6-9月,在全市开展“小巨人”企业集中走访活动,人行各县(市)支行要联合工信部门深入了解“小巨人”企业信贷融资培育工程活动效果,协调解决“小巨人”企业融资培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要建立企业走访活动登记制度,及时上报工作动态,确保该活动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完善考核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10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巨人”企业“成长之星”创建评比活动,选择成长性良好、核心竞争力强的“小巨人”企业进行授牌,并开展重点培育;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培育成效纳入人行新乡市中支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以及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内容,并作为市政府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奖励的指标范围;对推进成效显著的人行各(县)市支行和县(市、区)工信部门,给与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配套制度
  (一)建立工作台账制度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为辖内每个“小巨人”企业建立工作台账,动态反映企业经营基本情况、合作金融机构对企业培育情况、金融支持情况以及资金需求情况,相关数据要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建立企业走访制度
  人行各县(市)支行、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联合组织对辖区“小巨人”企业的走访,及时掌握企业动态信息,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督促合作金融机构落实支持政策。企业走访要有企业确认记录,形成工作动态上报上级部门,纳入到年终考核。
  (三)建立重点培育企业样板制度
  人行各县(市)支行、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根据实际选取3-5家小微企业作为重点培育样板,实施有针对性的重点培育。通过“小巨人”企业培育成果展等形式对样板企业的培育措施及效果进行展示。
  (四)建立信息沟通交流制度
  建立市、县两级工作例会制度,强化人民银行、工信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小巨人”企业之间的定期信息沟通交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议,并随机选取一定比例的“小巨人”企业参会。加强信息传导、交流,通过工作简报、工作动态、工作通报等形式实现信息共享。
  (五)建立工作成效综合评价制度
  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结合企业走访、抽样调查样本企业反馈的信息,加强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的量化考核,并将结果纳入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定性评估以及“两综合、两管理”考核中,同时协调政府作为金融机构年度工作激励考核的重要参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动和信息沟通交流
  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和各县(市、区)工信局要强化沟通联系,依据本方案,制定符合辖区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并于5月18日前分别报送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按月将“小巨人”企业工作实际举措及成绩效果等经验材料以简报形式分别报送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确保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坚持持续推进
  “小巨人”企业融资培育工程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本方案目标,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注重工作实效,确保相关工作方案措施长效化,坚持持续推进,逐步提升“小巨人”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全面带动辖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提升。
  (三)总结经验,鼓励引导
  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于年终组织召开全市“小巨人”企业融资培育工作总结表彰会,系统总结2012年以来各县(市、区)、金融机构在“小巨人”企业融资培育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并评选出2012-2013年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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