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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新乡市工信局时间:2022-09-29 15:27:56
  一、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方式和途径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

  行政相对人依法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新乡市工信局进行陈述和申辩、申请进行听证;依法向新乡市人民政府或新乡市工信局提出行政复议;依法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二、监督举报和投诉渠道

  举报和投诉由新乡市工信局政策法规科、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受理。

  电话投诉:0373-3696814/0373-3696850

  邮箱投诉:xxsgxwzcfgk@163.com

  信函投诉: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甲1号,13楼,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策法规科、纪检组。邮编:453000。

  三、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甲1号,13楼,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373-3696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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