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工业绿色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商丘市工信局时间:2022-09-30 14:58:24
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工业绿色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商工信〔2016〕57号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发局:
现将《2016年全市工业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4月19日
2016年全市工业绿色发展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2016年河南省工业绿色发展行动计划》(豫工信办节〔2016〕52号)文件精神,着重围绕工业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作,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加快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与工业发展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商丘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及用水量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工业污染物100%达标排放。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提升重点行业能效水平
加强重点用能行业节能管理。对神火集团商丘铝厂电解铝产品能耗监督检查,掌握企业生产量及耗电量;落实水泥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利用价格杠杆调整高耗能产业投资。在水泥、平板玻璃行业贯彻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实施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组织实施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项目,实施重点企业数字能效推进计划。积极开展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从源头上把好节能降耗关。充分利用现有能源利用监测工作基础,完善市能源利用监测信息平台管理办法,加强重点用能、用水、综合利用企业节能管理平台与市级监测分析系统对接建设,重点对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实行能源利用状况监测,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利用系统能耗指标预测预警能力。
(二)推进工业领域煤炭高效清洁利用
全面落实工信部《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加快推广使用高效锅炉,推动工业炉窑、工业锅炉等重点用煤领域结构优化升级。加快落后窑炉、锅炉淘汰步伐,从源头减少煤炭消耗及污染物的产生。所属工业企业于8月31日前,完成《商丘市2016年度燃煤锅炉拆除改造方案》所要求的10吨/时及以下在用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任务。在条件适宜的工业园区推进集中供热一体模式,替代分散中小燃煤工业锅炉。加强统筹规划,合力布局,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构建区域内能源梯级利用、优势互补、产业共生耦合的发展模式,综合提升区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整体水平。
(三)扎实推进工业清洁生产
在建材、化工、有色、轻工等重点行业推广先进成熟的清洁生产技术,实施一批替代清洁生产的技术改造工程。落实《河南省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完成省定对重点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计划,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年底实现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20%以上,提升工业领域整体清洁生产水平。加强对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家俱制造、装备制造等行业表面涂装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强化水泥粉磨站治理,2016年5月底前完成所有水泥粉磨站烟尘提标改造和无组织排放治理。修订《商丘市重污染天气重点排污企业限产减排实施方案》,督导发电、有色、化工和水泥等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限产、停产措施。全面落实商丘市推广使用国四汽柴油实施方案,保障车用国四汽柴油供应,做好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使用汽、柴油过渡准备工作。加强部门协调,推动建立互动联动机制,最大限度控制减少重污染天气的风险和危害。
(四)积极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大力推广应用节能变电器和高效电机产品,制定《配电变压器和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实施方案》。依托亚太、东和、瑞新、金源等四家环保专用设备制造龙头企业优势,加快实施兼并重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升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优势。提升废旧轮胎、橡胶、塑料等有机废弃物热裂解技术装备水平,与国内外科研院所联合,探索医疗垃圾无害化、城市生活垃圾分筛处理、植物秸秆炼油产业化生产新途径。组织机械制造和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重大环保技术推广,加快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研发,扩大优势技术装备生产规模,加快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设备,着力发展高端环保技术装备(产品),促进全市环保产业发展。
(五)积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深入废钢铁、废轮胎、废旧蓄电池等再生资源企业调查,掌握企业基本情况,积极做好行业准入申报工作,加强资源再利用行业准入管理。以天瑞水泥商丘公司、民安建材等粉煤灰综合利用企业为重点,加快推广应用工业固废生产复合水泥、新型墙材的先进适用技术;以商丘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研发、生产、销售、回收利用为核心,推进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资源化、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带动全市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健康发展。在印染、化工、造纸、制革、纺织、食品加工等行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鼓励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推进再生水用于园区内水质要求较低的工业企业生产,提升中水循环利用率,加快淘汰落后的用水产品(设备),引导企业提高节水意识,完善节水制度,加强节水技改,提高用水效率。
(六)营造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围绕全省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减排低碳实践活动,积极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推广先进经验,在企业中宣传普及节能减排低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知识,鼓励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的生产、使用和推广。充分调动全员参与节约能源的积极性,使节能降耗成为每个企业、每个成员的自觉行动。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结合本地产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主要目标,细化措施和工作责任,按照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及专项方案组织实施情况,于每月20日前,报市工信委节能科。
(二)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加强与发改、环保、财政、科技等部门紧密合作,推动建立部门互动、区域联动、上下齐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营造工业绿色发展的政策环境。
(三)加强监督指导。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将对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加强监督指导,并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抽查。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2月20日底前将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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