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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商丘市工信局时间:2022-10-08 10:31:40
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贯彻落实《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  

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的通知  

  

机关各有关科(室)、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步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69号)和《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商办〔2017〕49号)精神,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商政办明电〔2017〕193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委的有关任务的分工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建设,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经委领导研究,决定由具体分管政策法规科业务的党组成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组织相关科室负责同志研究部署推进有关工作。同时,要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强化公开理念,提升专业素养,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工作责任  

工作任务之一: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做好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在政府网站、集中展示、实时更新中央及市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企业各种要素成本的各项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的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  

责任科(室):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牵头落实  

工作任务之二: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要利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并提供给“信用商丘”网站同步发布。  

责任科(室):产业政策科、煤炭办牵头落实  

三、加强检查督导  

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有关科室年终总体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加以落实。委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督查工作职能,对相关科室阶段性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督促,并对完成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年终评先提供基本遵循和建议。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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