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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2017年度工业新产品的通知》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商丘市工信局时间:2022-10-08 09:21:41
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  

2017年度工业新产品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工业行业协会: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2017年度工业新产品的通知》(豫工信科〔2011〕2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务必于2017年12月12日前将《2017年度河南省工业新产品基本信息表》(附件1)一式三份,相关证明原价(验视后退回)及复印件;《2017年度河南省工业新产品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并报至市工信委科技科,同时报电子版。  

联系人:张剑 张济成  

电 话:3289517  

邮箱:gjsgyk@163.com  

  

附 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2017年度工业新产品的通知  

  

2017年11月30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报送2017年度工业新产品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省属工业行业协会:  

为鼓励和支持我省工业企业加快新产品的开发研制,打造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设计精美、制造精细、性能优越的工业精品,实现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根据《河南省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攻坚方案》(豫政〔2016〕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制造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33号)的有关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决定对2017年度全省工业企业开发和投产的工业新产品进行征集,据此编制《2017年度河南省工业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以此为基础组织开展百项工业精品评选、表彰、展示和系列推介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产品的概念和报送条件  

本通知所称的工业新产品(以下简称新产品)是指企业、科研院所等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研发,并首次实现规模或批量生产的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功能等某一方面有所创新或较原产品有明显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并对提高经济效益具有一定作用的工业产品。主要包括重大装备、汽车和零部件、新型材料、智能产品、时尚消费品、基础部件、绿色产品及其他特色产品等。  

凡是在我省境内注册的工业生产企业及相关科研院所(含转制型科研院所)研发和投产的新产品均可报送。2017年度工业新产品的报送条件是:  

(一)新产品的生产单位应为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科研院所,属于实行行业准入制度的产品其生产单位必须取得相应资格(列入国家准入企业目录);  

(二)报送的新产品须是2017年当年开始批量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属于成套设备的应签订有正式购销合同并进入履约程序),或已完成研制且已结项、并具备批量生产条件的产品;  

(三)报送的新产品在河南省境内属于首次生产,且产品的主要生产过程是在河南省境内完成;  

(四)报送的新产品技术成熟,质量可靠,符合国家和我省对产品生产、销售的规定及特殊要求,知识产权权属清晰;  

(五)报送的新产品的生产过程符合节能减排技术标准;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不能报送:
1.不符合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及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资源节约要求的产品;
2.进口散件组装或采购散件代工生产(OEM)的产品;以及单纯改变花色、外观、包装的产品;
3.矿产品、粮食、果蔬及其初加工产品,工艺品或传统手工制品;
4.军(警)用武器、装备及其他国家规定不得公开流通的工业产品,处于国家规定保密期限内的工业产品。
二、新产品报送程序  

(一)凡符合本通知要求的新产品均可由其生产单位按程序报送。新产品生产单位根据新产品的品种分别填写《2017年度河南工业新产品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并提交至单位注册地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主管部门),或提交至相关省属工业行业协会。  

(二)地方主管部门及省属工业行业协会要对各单位提交的《基本信息表》进行初审(包括内容完整性审查和真实性审查)。发现表格填写有疏漏的应要求填报企业补充,对填报真实性存疑的应自行组织调查或现场考察,确保报送的新产品信息真实、完整。  

(三)地方主管部门、省属工业行业协会按照《2017年度河南省工业新产品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2)对本地或本行业领域单位报送的《信息表》进行汇总,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汇总表》和汇总表中所列产品的《基本信息表》一并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处。报送时须同时提交上述两个汇总表格的电子版(3.5英寸刻录盘一张)和纸质版各一份,其中《基本信息表》的签字和盖章均须为原件。  

三、新产品报送的有关要求  

(一)新产品报送工作是技术创新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产品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开展工业精品评选、表彰、展示和推介的基础工作。请各地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发动,精心组织,切实将本地符合本通知条件要求的新产品收集完整、准确地进行收集、报送,避免出现少报、误报、漏报等现象。凡是出现零报送的地方主管部门要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说明情况。  

(二)新产品生产企业可自行选择通过地方主管部门或所加入的省属工业行业协会进行报送,但一个新产品信息均只能通过上述两个渠道中的一个报送,不得通过两个渠道同时报送。  

(三)为便于新产品报送后的信息汇总和未来《目录》编辑出版,请各新产品生产单位、各地主管部门、省属工业行业协会到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官网科技处首页文件通知栏目中下载相应表格,网址是:http://www.iitha.gov.cn/threensjg.aspx?type=000600060004  

(四)本次新产品报送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各地主管部门和有关省属工业行业协会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行动,抓紧组织实施,在确保信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务必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报送任务。  

联 系 人:王 冰 郑 楠  

联系电话:0371-65509831  

附件下载:1.附件1-2017年度河南省工业新产品基本信息表.xlsx
2.附件2-2017年度河南省工业新产品信息汇总表.xlsx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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