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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汛期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商丘市工信局时间:2022-10-08 10:59:19
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加强汛期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示范区经济发展局,神火集团:

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的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做好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8〕25号)、《关于加强汛期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8〕27号)精神,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汛期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据国家有关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降水总体呈现“南北多、中间少”的分布,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可能发生因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引发区域性较严重洪涝或干旱灾害,汛期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5月份以来,我省安全事故依旧多发频发,社会影响较大,给安全生产工作造成极大被动。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党中央、国务院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省委书记王国生、省长陈润儿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工矿企业事故教训,认真分析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抓好汛期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务之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工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垂范,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对易受极端天气影响的工矿企业开展检查,积极稳妥做好汛期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落实防控措施

各县(区)要深入分析汛期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短板意识,从关键部位入手,从薄弱环节入手,全面部署防范极端天气影响的各项应对措施。

煤矿领域,要进一步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221号),进一步严格落实包矿制度,超前部署安排煤矿雨季“三防”工作。要对矿井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确保水泵、管路、电控等设备完好,并进行排水系统联合试运转测试;要对地面建筑物、变配电所、供电线路、井架等设施的防雷电装置进行检查试验,供变电设施按规定做预防性试验;对地面危房进行一次排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建筑采取加固、搬迁等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受洪水威胁和防排水能力差,有淹水危险的矿井,坚决勒令停产撤人。

危险化学品领域,要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实施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临近河道、地势低洼区域的排涝系统,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严格落实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停工、停用。要加强企业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要强化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对防雷、防静电、现场报警等装置要定期监测,确保安全设施完好率100%;合理组织生产,雷雨天气禁止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高温天气下不进行易自燃、易挥发、闪点低的危险化学品和液化、压缩气体装卸作业。

冶金建材行业,要对变电站、配电室、接线柜、电缆沟、高压线等电气设施设备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接地设施、跨接线及避雷设施完好,防止电气事故;高炉、转炉、铸铁、冷轧等生产环节,要及时修补厂房漏雨点,防止雨水灌入车间,严格防范雷雨天气高温铁水、钢水遇水爆炸等高温灼烫事故;严格落实抽堵盲板、管道清扫置换等高危作业管理,严格落实工业企业涉煤气作业的有关规定,在雷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得进行涉煤气作业,防止各种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防止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三、压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严格落实包矿、包库、包企等制度,进一步细化工矿企业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层层压实汛期防控责任。近期,省、市安委会综合督导组将深入基层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汛期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全监管执法计划落实、吸取事故教训加强防范等情况。各地要结合实际,针对本地汛期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综合和专项督导检查组,深入开展督促检查,积极推动安全监管(指导)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

四、加强宣传,严格应急值守

各县(区)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警预报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通过多种媒体,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提示、警示,指导工矿企业做好防范应对。切实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发现重要险情要及时处理。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类工矿应急救援队伍要进入战备状态,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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