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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2021年第27号)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商丘市工信局时间:2022-10-09 11:13:24

当前,商丘市全域已转为低风险地区。但“低风险”不等于“零风险”,“区域解封”不等于“疫情解防”,国内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为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强化个人防护意识与自我健康监测。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当好个人健康安全“第一责任人”,继续落实三件套(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经常开)。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就近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配合完成信息排查、核酸检测等,途中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二、强化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做好组织引导,规范接种流程,落实便民举措,加强服务保障,组织无禁忌症、符合条件尚未接种的市民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确保适龄人群“应接尽接”、重点行业“应接必接”,加快构建全民免疫屏障。接种疫苗后仍须注意个人防护。

三、扎紧“四个口袋”,严防疫情输入。将扎紧扎牢“四个口袋”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措施,严防输入,严防扩散,持之以恒落严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实行一口袋一对策,一口袋一台账,做到数字准确,实时更新。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全过程点对点闭环管理,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加工、运输、存储、销售等环节的疫情防控措施,强化生产经营者防控意识,做到“人、物、环境”同防。运用大数据手段,筑起电子防线、围栏,精准识别中高风险地区流动入商人员,完善区域协查机制,做到协查信息及时清仓见底,高风险重点人员圈牢堵死,确保落实“四早”要求。

四、织牢社区基层防控网底。以小区、楼院等划分成为网格,以网格为单元实行外来人员登记台账制度。落实街道人员、社区网格员、基层卫生服务人员、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居民小区严格落实戴口罩、核验健康码等措施。国内第一入境点解除集中隔离后入商返商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商返商人员,应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社区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措施。

五、强化农村地区防控。坚持“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四级包干责任体系,充分发挥村“两委”作用,强化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突出做好重点人群管控。对外来人员和返乡人员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六、强化重点场所及交通场站防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服务大厅,旅游景点、酒店餐馆、商场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影剧院、健身房等密闭场所,养老院、福利院等特殊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核验健康码措施,强化人流管控、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娱乐场所、网吧、图书馆、博物馆等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0%;各类剧场影院等演出场所接待人数应不超过核定座位数的70%。餐饮场所堂食等各类公共区域每天至少消毒两次,从业人员要按照要求佩戴帽子、口罩和手套,消费者须保持安全距离,非就餐时应佩戴口罩,鼓励公勺公筷,提倡无接触支付。火车站、长途汽车等交通场站,要加强人员引导,避免人员聚集,旅客进出站要戴口罩、测温、核验健康码。搭乘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须戴口罩、核验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工作人员要落实健康监测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七、强化会议活动防控。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会议、培训、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确需线下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大型活动要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备。

八、强化医疗机构防控。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实行预检分诊工作制度。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不得诊治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不安排探视和陪护,其他医院一般不探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要固定人员、每周2次核酸检测、严格限制活动范围。零售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实行实名信息登记制度。

九、强化各类校园防控。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坚持“一地一策”“一校一策”,分期分批、错峰错时有序开学。延期开学期间,科学组织线上教学,做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科学制定返校方案,加强防控物资储备,强化返校后管理,做好师生健康监测和可疑症状预警处置,确保“平安开学、开学平安”。

十、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完善各行各业防控方案,加强督导检查,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对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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