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科技局、省直管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2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2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的推荐范围是:技术开发类(含科学技术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重大工程类项目、社会公益类(含科普)项目、技术发明类项目、自然科学类(含科学专著)项目、软科学类项目六个类别。所有推荐项目应满足“2012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条件”,推荐项目必须推广应用满2年以上(即2010年1月1日以前已开始应用)。列入省辖市及以上计划的,应在项目验收完成一年后方可推荐。
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不受理涉密项目,推荐材料不得填写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各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得作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完成单位。
2011年度经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的项目,2012年度不能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再次被推荐为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请奖项目。
二、推荐重点
2012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以激励科技创新、营造创新环境、培养创新人才、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重要目标,以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和推动科技进步为主要衡量标准,充分发挥政府科技奖励的导向作用。
重点推荐在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中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在实施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工程,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在实施产业集聚区科技创新工程中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在实施粮食核心区科技支撑工程中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在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在建设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科技对外开放中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拥有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
三、推荐方法
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行政隶属关系的原则进行推荐。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推荐本地区所在单位的项目;省直属部门的科技管理机构,负责推荐本部门(单位)所属单位的项目;经省科技厅认定的推荐单位,负责推荐相关行业的项目。
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各推荐单位推荐的一、二等奖候选项目数不得超过总项数的50%,其中,一等奖候选项目数不得超过总项数的10%。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省教育厅推荐的医疗卫生项目数不得超过分配指标的10%;除省卫生厅、省教育厅以外,其他省直部门原则上不得推荐医疗卫生项目。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和要求推荐项目,超指标推荐不予受理。
一个单位的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禁止重复推荐和多渠道推荐。推荐指标的指标号和检验码,由推荐单位通过“2012年度科技进步奖推荐系统(管理版)”生成并分配给每个推荐项目,每个推荐项目只能使用一组指标号和检验码,不可重复使用。
四、推荐材料
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材料包括书面推荐书和电子版推荐资料两部分。
(一)书面推荐书是科技进步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按照《河南省科技进步奖推荐书》的格式和填写要求认真填写,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二)书面推荐书包括主件和附件两部分。书面推荐书主件要从“2012年度科技进步奖推荐系统(用户版)”中生成并打印,每个推荐项目必须报送推荐书一式两份,其中原件1份(封面顶部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复印件1份。
(三)书面推荐书附件中专利证书、新药证书、新品种审查证书等行业准入证明可使用复印件,但报送时须将原件一并报送、审验。
(四)推荐二等奖以上的项目须提供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含语音讲解),制作成光盘,作为推荐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电子讲稿时长不超过12分钟,内容包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或技术发明、或重要科学发现(不超过10分钟),项目完成人的贡献(不超过2分钟)。如超时,将以电子讲稿不合格处理。
(五)每个推荐项目的全部推荐材料要装在一个资料袋内,并将推荐书第一页复印,贴于资料袋封面。推荐材料概不退回,请各单位自留底稿。
(六)电子版推荐资料由“2012年度科技进步奖推荐系统(用户版)”生成并上传,上传的资料必须与书面推荐书内容完全一致,一经接收,将不能自行修改。因此,各推荐单位必须在汇总所有推荐项目资料、并确认无误后上传。
五、推荐要求
(一)推荐项目的完成人数和完成单位数实行限额。推荐一等奖项目的人数不超过15人,单位不超过10个;二等奖项目的人数不超过10人,单位不超过7个;三等奖项目的人数不超过7人,单位不超过5个。
(二)推荐一等奖项目排名前7位、二等奖排名前5位、三等奖排名前3位的主要完成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请奖项目,且投入本项目的工作量应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要在介绍贡献时说明)。
(三)各项目完成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栏目,如实、全面的填写推荐材料,否则视为不合格项目,不提交当年省科技进步奖评审。
(四)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提出每个推荐项目的推荐等级及理由,并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推荐单位的《推荐项目汇总表》应从“2012年度科技进步奖推荐系统(管理版)”生成,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
(五)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书面说明。
2.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
六、其他事项
(一)2012年度科技进步奖推荐系统软件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统一发放。
(二)二等奖项目答辩时,完成人不到现场,采取播放电子讲稿的方式进行。电子讲稿播放后,如评委有疑问,将由评委通过电话进行质疑答辩。申报二等奖的项目要提供第一完成人的1部固定电话号码和1部移动电话号码(备用)。届时,由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在提供的固定电话机旁等候答辩。一等奖候选项目在二等奖项目答辩评审的基础上产生。
(三)一等奖候选项目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要求另外制作电子讲稿(PPT文件),但不制作配套音频文件,届时现场汇报和答辩,汇报时间为15分钟(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汇报不超过13分钟,介绍项目完成人的贡献不超过2分钟)。申报一等奖的完成单位可以提前准备电子讲稿。
(四)2012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受理时间为6月18日至6月22日(网络服务器开通时间为5月18日0点至6月22日24点),逾期不再受理。各推荐单位要按照具体时间安排上报。
(五)受理地点为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2号楼9层905房间(郑州市纬五路与政六街交叉口东南角)。
(六)本通知及附件可从河南科技网(网址:http://kjt.henan.gov.cn)下载。
(七)联系人、联系电话
河南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刘彦宾 孙宪通
联系电话:0371-65991157、65991275
河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联系人:张雪娇 艾栋
联系电话:0371-65995171、65974075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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