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放公共设施加快推进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洛政办〔2014〕102号)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洛阳市工信局时间:2022-10-11 10:53:41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放公共设施加快推进通信信息网络 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河南 省人民政府令第16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带中原” 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4〕19号)和《河南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大力支持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意 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15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我市“宽 带中国”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开放我市公共设施加快推进 — 2 — 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通信信息网络特别是第四代移 动通信网络(4G网络)的覆盖水平和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重要意义 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是新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性 公共基础设施,是信息化发展的载体和战略支撑,也是“宽带中 国”和“宽带中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通信信息网络对拉 动有效投资和促进信息消费、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小康社会建 设、推动我市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各 级机关及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要深刻领会实施“宽 带中国”战略和“宽带中原”战略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加快通信 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加快推进我市通信 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重点任务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我市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 建设工作,积极出台政策措施,落实责任,提供保障、强化监督, 加快推进我市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一)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要根据 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将已纳入通信信息网络基础 设施建设规划的公园、景点、学校、馆所、楼宇、绿地、绿化带、 交通信号灯杆、城市灯杆、指示牌、管道设施、公路、铁路、机 场、地铁、交通隧道(含站台、候车厅、候机厅)及单位办公楼 — 3 — 等所有公共设施,以及原有网络覆盖区域涉及光纤改造的所有公 共设施,向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无偿开放,并提供通 行便利。特殊部门或单位的公共设施开放事宜,由建设单位与其 协商确定。 (二)其它非公共设施要在最大范围内为通信信息网络基础 设施建设提供便利,具体事宜由建设单位与其协商确定。 (三)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通信信息网络发 展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搞好衔接。 (四)各级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审批部门要形成协调 机制,简化项目审批流程,依法优先办理规划建设许可、建设用 地、基站选址、管道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基站环评)、频率资 源、无线电台执照、项目竣工验收、电力配套等手续,推动通信 信息网络基础设施规范建设。 (五)各级环保部门、宣传部门要加大对通信信息网络基础 设施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消除对基站铁塔 电磁辐射等问题的片面认识,加大保护力度,为通信信息网络发 展营造健康和谐的外部氛围。 (六)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项目竣工验收程序的监 管工作。参建各方应严格按国家标准(GB50846—2012、 GB50847—2012)规定,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 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 要求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施工、同时验收,认真履行国家光 — 4 — 纤到户政策。新建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的建设单位在组织项目的 竣工验收前,必须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光纤入户内容建设,并 将验收文件按规定报所在地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得组 织该项目的竣工验收。 (七)各级物业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研究出台具体 措施,进一步规范小区物业行为,坚决破除“物业垄断”和“进场 难”问题,解决物业公司人为设置障碍、收取“入场费”、签订垄 断性协议或排他协议的普遍性问题,确保国家光纤入户政策无障 碍实行,保证电信企业平等进入,保障用户自由选择通信服务的 权利,营造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环境。 (八)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不得擅 自改动或迁移通信管道、杆路、基站、铁塔、机房等通信信息网 络基础设施,遇有征地拆迁、城乡建设、城区改造等特殊情况必 须改动或迁移、毁损的,按照国家法规要求,要事先征得通信信 息网络基础设施产权人同意,为电信企业留出充分的迁改时间, 并提供替代路由、站址,所产生的迁改费用由提出改动或迁移要 求的单位承担,并依法给予补偿。 (九)各基础电信运营商在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中, 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共建共享原则,签订《共建共享合约》 和《行业自律协议》,加强行业自律,消除行业壁垒,避免各自 为政、重复建设。 三、保障措施 — 5 —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 将开放公共设施加快推进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纳入 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相关领导和工作机构,及时研究 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对任务 进一步细化分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 到实处。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开放公共设施加快推进通信信息网 络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考评内容,明确建设目标 任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实施情况进行 督促检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10 月14 日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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