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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光纤到户工作的通知(洛建【2015】13号)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洛阳市工信局时间:2022-10-11 10:17:35

关于加快推进光纤到户工作的通知

洛建【2015】13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宽带中原”建设工作部署,积极扩大光纤到户网络覆盖范围,切实加强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保护,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通信管 理局关于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快推进光纤到户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协商决定建立光纤到户建设协作联动机制,成立洛阳市光纤到户建设协调工作联络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按照各部门职责,现将光纤到户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如下:

一、负责光纤到户建设推进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 ,建立季度定期商机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保证光 纤到户建设工作顺利 推进。

责任单位:协调工作联络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 负责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细化2015年、2020年城镇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目标,确保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责任单位 :规划局 、无线电管理局 、工信局 、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三 、负责开辟绿色通道 ,对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项目简化审批程序,依法优先办理规划和建设许可等手续,保障建设通行。统筹推进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与城市道路、地下综合 管廊等市政设施配套建设、协调衔接,积极推动市政设施、旅游景点等所属建筑物及路灯、道路指示牌、绿化带等公共设施 向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无偿开放 ,并提供通行便利 。

责任单位 :规划局 、住建委(市政)、城管局 、园林局

四、严格建设程序 ,确保光纤到 户国家标准贯彻落实,新建住宅 区建筑的通信设施按照 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进行规范化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在核发新建住宅建筑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时,要依照法定职责严格把关 ;

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验收应纳入住宅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竣工验收文件应 报通信管 理部门备案,未按要求验收或 验收不合格的 ,通信管 理部门不予备案,各电信运营商不得为 其提供公 用通信网接入服务 。

责任单位:位建委(设计、施工、质监)、规划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五、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既有住宅 区光纤 改造进度 。房产 管理部门核 实既有住宅 区数量、位置 、规模及宽带接入覆盖情 况 ,建立工作台帐 ;要进一步规范 既有住宅 区管理单位、物 业 服务企业 行为 ,及时纠 正和查处人为 阻挠光纤到户 改造、 索取 高额进场费 、 限制各电信企业平等接入行为 。通信管 理部门 要 督促基础 电信运 营企业 认真执行 既有住宅 区光 纤 改造管 理办 法 ,全面梳理既有住宅 区光纤化成 片 改造工作现状,制定改造 工作方案 ,认真组 织实施 ,确保密 切配合、协同推进。

责任单位:住房保障和房产管 理局 、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六、加强通信设施保护,确保网络安全,因城市改造、道路扩建、弱电 入地等确 需迁移 已有通信设施的 ,城 乡建设、市 政、 通信管 理部门 要协调对接 ,加强合作 ,制订迁改实施方案 和应 急预案 ,杜绝 野蛮施工 、强行拆除或 损毁通信设施行为 , 切实保障通信网 络安全畅通 。

责任单位:住建委 ( 市政 )、城管局 、通信发展管 理办公室

七 、进一步加大宽带网 络设施建设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宣传力度 ,确保房屋建筑设计 、施工 、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 工程质量监督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准确理解和掌握标准规定,保证标准在设计 、施工 、 验收、备案等各环节得到有效落实 。

责任单位:住建委、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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