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农科院、科学院: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省直部门收支预算的批复》(豫财预〔2012〕74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建议下达2012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函》(豫科条〔2012〕18号),现下达你部门2012年省属科研单位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专项资金项目预算万元(详见附件,列2012年“2060503-科技条件专项”支出功能科目),请专款专用。
各单位要按要求落实自筹资金,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设备购置,所购仪器设备要纳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管理。
附件:2012年省属科研单位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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