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转发省委统战部等部门《转发中央统战部 等14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 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洛阳市工信局时间:2022-10-11 14:30:04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 现将省委统战部等15部门《转发中央统战部等14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统文〔2016〕9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结合实际,对拟任人选中的非公经济人士在企业经营方面进行评价。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料要求 需评价的拟任人选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基本情况及评价人员情况; 2、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近三年(2013年—2015年)及截至今年9月份主要财务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4、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声明(需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要求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核对资料原件,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运行情况,形成最终评价意见(A级: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创新能力较强;B级:企业经营状况正常;C级:企业经营状况较差、不能持续发展),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报资料一并报送至市工信委企业指导科。 附件:1.省委统战部等15部门《转发中央统战部等14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综合评价人员名单 联系人:翟芳芳 谷利娟 电话:63936083 邮箱:
gxjqyk@163.com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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