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洛阳市工信局时间:2022-10-12 15:26:33
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工信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信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学习提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年度工作要点,根据实际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向市财政局申请法律服务工作专项经费,按要求做好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上报备案工作。三是加强法治问题研究。定期召开局党组会等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2020年先后审议研究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听取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审议抗击新冠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支持政策,研究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活动方案等事宜。(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5%,高于全国、全省0.7和3.1个百分点,全市工业经济实现回稳向好的良好态势。一是扎实推进疫情防控。疫情发生后,市工信局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工作专班,全力抓好防控物资生产保障和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浩洋服饰、德之康等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转产扩产,全市防护用品生产实现从无到有、从有到足,为全市疫情防控提供坚实物资保障。二是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出台搬迁改造支持政策,落实2019年度搬迁改造补贴资金,完成全年31家高排放企业搬迁改造任务。持续抓好工业“散乱污”企业治理,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26家,保持动态清零。依法依规退出落后产能,完成2座焦炉、2台水泥粉磨设备、16个煤气化炉、8座砖瓦轮窑和15万吨合成氨产能淘汰任务。三是深化企业服务。树牢“店小二”理念,深入落实“五个一”机制,以优质服务激发企业活力。成功举办“创客中国”总决赛,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热情。开展企业培育“一行动三工程”和“中小企业管理提升年”活动,新认定“小巨人”培育企业19家,“隐形冠军”(培育)企业25家,“瞪羚”企业2家。全面开展“联企入企惠企助企”活动,出台支持实体经济全面发展20条意见,为企业减负67亿元,支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冲击。(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制定《洛阳工业和信息化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审核程序进行了细化深化。二是严格按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严格按照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对外公开发布等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工作,同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合法合规。全年共审核文件200余份,其中规范性文件5份。三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于全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先后咨询局法律顾问30余次,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签订的政府合同有法可依。四是高标准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清理标准,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逐条逐项进行审查,及时反馈清理意见,确保制定的范性文件应废尽废。五是做好文件备案工作。落实好《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向市司法局提交市工信局起草的、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相关审查材料,并做好本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全年向市司法局登记备案规范性文件3份。(四)坚持依法决策。一是修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目录。修订印发《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进一步明确决策机制和程序,为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严格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有效防范行政决策失误的风险。局内部重大事项决策时均召开党组会进行集体研究。三是严把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关。对重大决策事项征求局法律顾问建议,严格从决策主体权限、程序、内容等方面提出法律意见,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五)规范行政执法制度体系。配合做好全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对接,做好市盐业执法支队划转至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项工作。指导原下属二级机构市盐业执法支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任务,制定推行“三项制度”实施细则,梳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在全市盐业执法领域大力推行“三项制度”,推动“三项制度”各项具体工作有效开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人员申领执法证件和参加培训考试,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知识竞赛,推动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和政务公开。不断完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局机关纪委监督作用,认真做好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的监督工作。2020年,局机关纪委先后参与了河洛英才、产销对接、省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洛阳市技改专项资金等评审活动,确保各项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和人大代表建议。2020年,市工信局收到主办政协提案21个、人大代表建议6个,答复率100%,满意率100%。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对市工信局官网进行优化升级,设立局长信箱,及时收集群众和企业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落实国家、省、市各类涉企政策,研究大额资金使用、重点项目建设、财政资金使用分配等过程中,及时通过“洛阳工信”公众号和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七)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一是加强复议、应诉能力建设。加强对法治工作人员的培训,组织全局人员观看庭审视频,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法规知识宣讲,不断提高复议、应诉能力。二是为企业排忧解难。坚持企业服务“五个一”和企业问题“四单”工作制,发挥“互联网+企业服务”作用,确保企业反映问题应办尽办。累计帮助企业解决政策支持、手续办理、要素保障、环境优化等方面问题298个。三是做好清欠工作。通过完善月调度、月通报、督导检查、举报回访等工作制度,持续推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全市共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7.42亿元,提前实现台账内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八)广泛开展法治学习宣传。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学法用法。制订《2020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通过“党组成员带头学、一月一主题、一季一讲座、全年持续学”的方式,每月确定一个法律主题进行学习培训,每季度邀请单位法律顾问开展一次法治专题讲座,全年持续开展法律知识学习,确保学法普法工作常态化开展。特别是围绕疫情防控开展“疫情下法治思维”专题讲座,提高了全局依法防控能力。二是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在“洛阳工信”微信公众号开设“抗击疫情”宣传专栏,先后发布《洛阳市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知识手册》等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各类防控要求,指导企业做好疫情应对。开展“送法进企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活动,共组织“送法进企业”法治专题讲座、法治宣传县区行、行业普法等各类活动11场。三是开展好宪法和民法典宣传活动。利用好“12·4”国家宪法周等时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宪法、民法典知识专题讲座、制作宣传主题展板、张贴宣传挂图、观看微视频、组织宪法宣誓等形式,不断增进全局党员干部学法、遵法、守法意识。四是加强法治宣传载体建设。在市工信局官网开设“政策法规”“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发布国家、省、市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各类政策制度,并通过市工信局微信公众号“洛阳工信”及时推送。利用好河南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河南干部网络学院,积极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有待提升。相关法治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二是法治宣传时效性不强。工作中能够按照要求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但宣传的时效性还不强,在利用各级普法平台进行法治宣传方面还有一定不足。三是法治工作创新性不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研究不深入,与日常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被动承接多、主动创新少。三、下步打算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文件合法性审核,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局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推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提高行政效能,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激发活力,消除障碍。认真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做好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及共享。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二)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持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科学运用,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的服务保障作用。深入推进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强化工业安全生产,积极构建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三)加强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和备案审查,提高企业和行业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参与度。加强对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全面提升合法性审核人员的业务能力。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及时对需要修改或废止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完善内部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提高应诉工作能力。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发挥局长信箱、便民热线等监督渠道的作用,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五)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做好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财政资金使用分配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三公”经费、年度报告等专栏建设及网站公示。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审签和部署。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回应,提高热点舆情应对能力和水平,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六)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衡量和考察干部的重要标准和内容。完善和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及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定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和培训班。将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公务员年度培训计划,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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