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修订意见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洛阳市工信局时间:2022-10-13 10:02:08
各有关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有关通知精神,拟于近期征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修订意见,可围绕以下方面提出修订意见:一是《对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已不存在应用风险的产品,可提出调整或删除建议;二是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装备、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电力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农机装备等领域,可对其中已具备批量生产能力,用户使用存在风险的材料,提出增调建议。请各相关企业认真研究,于2021年7月26日前填写《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指导目录(2021年版)征求意见表》,电子版发送至市工信局材料工业科邮箱clk@lysgxj.com。联系人:贾蒙飞、武二峰,联系电话:63930087。附件:1.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指导目录(2021年版)征求意见表.xls 2.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pdf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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