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实〔2023〕1号
各省辖市科学技术局,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各国家高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豫科实〔2022〕4号)要求,经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认定建设2022年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63家,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
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将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警告整改或撤销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请各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加强对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指导、管理和服务保障,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研发和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不断提升开放服务能力。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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