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实〔2023〕2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的动态管理,根据《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豫科〔2019〕166号)的相关规定,省科技厅组织对正式开放运行的工程及生物两个学科领域的51家省级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通知如下。
经评估,51家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等次为:河南省煤矿瓦斯与火灾防治重点实验室等15家重点实验室为“优秀”等次;河南省功能生物大分子重点实验室等34家重点实验室为“良好”等次;河南省水利工程安全技术重点实验室等2家重点实验室为“整改”等次(名单详见附件)。
为促进实验室的良性发展,对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实验室,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对评估结果为“整改”的实验室将根据省级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部署进行整改。请需整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针对实验室评估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制定整改规划或方案,并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4月30日前报省科技厅。
希望各实验室、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以此次评估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实验室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予以研究解决和补充完善,不断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省级重点实验室在聚集优秀人才、承担重大科研任务、产出原创性重大科研成果、促进协同创新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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