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财科〔2023〕22号
各有关省辖市财政局、科技局,有关县(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以下简称“三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预算的通知》(财教〔2023〕58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建议下达2023年度“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专项资金的函》(豫科项〔2023〕21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市(部门)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预算(详见附件1,省直部门列2023年“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各市县收入中央资金列“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科目,中央和省级资金支出列2023年“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功能分类科目,市县资金按照具体用向列入相应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
请市县和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按照《河南省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豫科〔2014〕117号)要求,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请按照《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经费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要求,依托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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