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度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立项的通知》(豫科〔2012〕118号)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实
施全过程管理办法》(豫科计〔2006〕16号)及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立项的省产学研合作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达到预定实施年限的省产学研合作项目(附件1),项目承担单位须向省科技厅、财政厅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报送《河南省产学研
合作项目验收总结报告》(附件3)和《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财务决算报告》(附件4)。
二、正在实施的省产学研合作项目(附件2),须报送《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附件5),说明项目截至2013年5月的进
展情况。
三、项目已完成或达到合同到规定的实施时限的,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已经达到合同规定的实施时限不能验收的,要按项目申报程序及
时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延期并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按新方案执行;如未能批准,仍需按原定期限进行验收。
上述有关材料(含电子档)一式三份,于6月10日前报送省科技厅计划处。到期未提交上述材料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科技厅联系人:董雅松
联系电话:0371-65922508
财政厅联系人:李旭
联系电话:0371-65808626
电子邮箱:hnskjtjhc@126.com
报送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2418房间
附件:
1、报送验收总结报告的省产学研合作项目清单
2、报送执行情况的省产学研合作项目清单
3、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4、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财务决算报告
5、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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