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4年度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2014年的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项目主要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对食品、有色、化工、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服装纺织等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升级项目,以及高成长性产业中的代表性项目有重点地给予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及项目符合《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办教〔2009〕94号)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2〕434号)的相关要求。
(二)申报项目的核心技术应当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
(三)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科技经费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不同的省科技计划立项支持。企业已承担财政支持的项目逾期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经费。
(四)申报材料分两部分书籍式装订成册,第一部分包括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与技术依托方的合作协议、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等;第二部分包括项目预算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预算申报书按照《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豫财教〔2013〕205号)格式填报。申报材料电子版可在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henan.gov.cn下载。
(五)省属企业通过省主管部门申报,其他企业通过所在地(省辖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申报。本次申报采取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方式同时进行(项目网上申报网址:http://xm.hnkjt.gov.cn),申报企业应提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六)省直主管部门、省辖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对申报企业资格、项目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是否属于重复申报等进行审核(省财政直管县可不通过省辖市财政局审核推荐),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严格把关,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出具推荐意见,对技术含量高、带动作用大的战略新兴产业以及省级产业集聚区内的重点项目,要优先推荐。
三、项目受理安排
材料受理时间:2013年11月13-14日
受理地点: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郑州市政六街3号)2号楼905室
联 系 人:李铁成李旭
联系电话:(0371)6595336865808626
电子信箱:hnskjtjhc@126.com,hnczjkwc@126.com
附件:1、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2、2014年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预算申报汇总表
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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