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中药现代化科技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1]195号)的规定,经专家评审,现决定认定新乡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河南省中药现代化科技示范企业,连翘等3个基地为河南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见附件)。
希望各示范企业、示范基地要继续高度重视中药现代化科技工作,进一步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为同行业和全省中药企业、中药材种植基地提供科技示范,为开创我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新局面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河南省中药现代化科技示范企业名单
附件2:河南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名单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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