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2014〕113号
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财政厅对提出验收申请的2012年、2013年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进行了验收。
经专家审核,河南科技学院“血粉膨化工艺优化及膨化血粉在鹅日粮中应用的关键技术研究”等16个项目按要求完成了企业委托(合作)研发的内容,符合验收条件,通过验收。对通过验收的项目,省财政将根据企业实际到账的研发资金额度和研发资金使用情况核拨奖补资金。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新型肥料?多元素长效碳铵颗粒肥产业技术开发”项目未通过验收,河南城建学院“甲基环戊烷的开发与利用研究”项目未按要求上报验收材料,对这2个项目取消立项;郑州大学“柴胡注射液的物质基础、质量提升研究及产业化”等3个项目经项目承担单位申请予以终止。
尚未验收的产学研合作项目要在达到项目实施期限后三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如不能按期验收,要及时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延期并说明原因,但只能申请延期一次且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如确定不能按期验收,单位可申请取消项目立项并说明原因。由于情况变化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进行的,经单位申请可以终止项目。
到期未申请验收也未申请延期、取消立项或终止项目的,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按取消立项处理,同时取消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三年内申报省产学研项目的资格。
附件1、验收通过的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清单
附件2、取消和终止的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清单
附件3、即将验收的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清单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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