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办法》(豫科计〔2006〕16号)及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总结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达到预定实施期限的省产学研合作项目(附件1),项目承担单位须向省科技厅、财政厅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报送《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验收总结报告》(附件2)。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对照验收总结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要求认真审核项目验收材料,未能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证明的项目,视为材料不合格。
达到实施期限不能验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提出延期申请并说明情况。上述有关材料(含电子档)一式三份,于11月15日前报送省科技厅成果处。到期未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合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送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320房间
科技厅联系人:孙宪通 刘彦宾
联系电话:0371-65991275,65991157
财政厅联系人:李旭
联系电话:0371-65808626
附件:
1、达到计划实施期限的省产学研合作项目
2、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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