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2014〕19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豫发〔2013〕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豫科〔2013〕147号)的要求,省科技厅同意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洛阳)机器人与智能装备创新研究院等8家单位建设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
各建设单位要按照专家论证意见,进一步完善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方案,加快提高产业公共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业技术的转移和转化,提升公共技术服务能力。省科技厅将按照《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定期进行考核。在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过程中,若遇重大问题,请及时与省科技厅沟通和联系。
各有关地方政府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强对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共同推动我省科技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附件:2014年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名单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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