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农〔2015〕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监管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拟对农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验收的项目:2012年、2013年度立项实施的省级农业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中期检查的项目:2014年立项实施的省级农业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二、相关要求
(一)验收项目需分别撰写项目验收表和项目验收报告;中期检查项目需撰写中期执行情况报告。
(二)中期检查和省拨经费10万元的项目验收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的项目填写专家验收意见、省直主管部门意见或省辖市、直管县科技局意见,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1、附件3);10万元以上的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由省科技厅统一验收(格式见附件2、附件3)。
(三)中期执行情况报告格式参见附件3,项目主管部门将中期检查情况汇总后,仅提供总体报告。
(四)以上材料一式二份、A4纸打印盖章,于6月1日-2日报送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2316房间。
联系人、联系电话:
王炜:0371-65949293、司海平:0371-86230718
附件:1.河南省农业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验收表(10万元项目格式)
2.河南省农业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验收表(10万元以上项目格式)
3.河南省农业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验收报告编写提纲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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