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人才〔2015〕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在国内得到广泛认可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及创新型科技团队,加快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按照《河南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方案》(豫政办〔2015〕53号转发)要求,现就开展2015年第一批河南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工程(以下简称“引进工程”)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10年1月1日以来,引进或拟引进的河南省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工程”申请分为两个类别,即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型科技团队。高层次科技人才包含三个方面:高层次创新人才、高层次创业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服务人才。创新型科技团队包含两个方面:高层次产业技术创新研发及成果产业化团队、高层次创新创业服务团队。
(一)高层次创新人才。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的科技人才;主持或作为重要成员参加过国际大型科研、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或作为重要成员参加过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高层次创新团队、国家级创新基地创建,其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的科技人才。
(二)高层次创业人才。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属于国内一流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较大市场开发潜力;有创业经验或曾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位2年以上,有经营管理能力,所创办企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或符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的发展趋势。
(三)高层次创新创业服务人才。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5年以上国内外知名科技服务(主要包括技术转移、创业孵化、创业投资、技术交易、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机构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的经历;有较好服务业绩的天使投资人、创业导师等;在高校、科研机构中从事与科技服务业相关工作,业绩突出。
(四)高层次产业技术创新研发及成果产业化团队。团队成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50%以上,符合高层次创新人才条件的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4人,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有一定的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在国内外科研机构合作或参与重大项目3年以上。
(五)高层次创新创业服务团队。主要包括从事技术转移、创业孵化、创业投资、技术交易、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专业科技服务,团队成员中符合高层次创新创业服务人才的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4人,业绩突出。
二、申请材料
相对应“引进工程”的两个申请类别,申请书分为两种类型:《河南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工程创新创业及其服务人才申请书》、《河南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工程创新创业及其服务团队申请书》(见附件一、附件二)。请按照申请类别和申请书要求填写。
三、有关要求
(一)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由省直有关单位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部门等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初审后,统一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
(二)推荐申报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必须在我省有关机构、创新平台等担任实职中层以上技术或科技管理职务,每年在豫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三)“引进工程”实施方案、申请书等文件资料从河南省科技网http://kjt.henan.gov.cn/上下载。
报送时间:2015年7月30日,为期一天。
报送地点:省科技厅2410、2409房间
联 系 人:毛勇刚 高洪涛
联系方式:65996100,86231501
E-mail :kjtrckfc@163.com
科技厅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
邮政编码:450008
附件:1.《河南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工程创新创业及其服务人才申请书》
2.《河南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工程创新创业及其服务团队申请书》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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