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豫发﹝2015﹞13号)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推动自主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省科技厅、财政厅决定实施河南省自主创新产品专项,对评定的省自主创新产品给予奖补。
请按照《河南省自主创新产品专项申报指南》(见附件)的有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统筹组织和安排好申报工作。
附件:1.河南省自主创新产品专项申报指南
2.河南省自主创新产品专项申报书(奖励性后补助类)
3.河南省自主创新产品专项申报书(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类)
4.河南省自主创新产品专项推荐项目汇总表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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