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豫发〔2015〕1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 〔2016〕5号),加快我省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构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省科技厅决定新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为做好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平台主要包括具有较高的技术研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等技术创新公共服务能力,围绕我省传统优势产业、高成长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提供技术创新公共服务的创新型实体机构。
平台可以由地方人民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单独或联合建设,鼓励引进省外优势科研力量联合建设。
二、申报条件
(一)应在河南省内完成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
(二)掌握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优势,注重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和自主品牌的培育,承担过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整体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服务水平在同行业或省内居于领先地位。
(三)具备一定规模的技术装备、科技资源、服务场所等开展产业技术创新服务的基础条件。原则上现有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技术装备总价不低于1000万元。
(四)具备较强的人才队伍,领导班子创新意识强,注重协同创新。拥有1名以上的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科技带头人和不少于20人的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五)具备开展开放性产业技术创新服务的管理机制,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六)能够提供保证平台建设顺利实施的自筹资金、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
(七)已建立与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的长效机制。合作的高校、科研机构内形成了一批长期为平台提供技术服务的研究人员和团队,高校、科研机构科技资源面向平台开放。
(八)有清晰的发展规划和建设目标,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申报书(见附件1);
(二)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见附件2);
(三)相关证明及其他补充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
2.联合建设的平台应提交联合组建协议书复印件;
3.承担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专利授权证明;
4.省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主要资质证书复印件;
5.具备一定服务场地的证明和仪器等技术装备采购凭证复印件;
6.主要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7.典型的技术合同以及与高校科研单位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8.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装订成册。
四、申报要求和方式
请各主管部门(本文件主送单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本次平台申报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并做好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工作。各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电子版(每个申报单位一个独立文件夹,证明材料可使用扫描件)请发送至kjtfwyc@163.com。
各主管部门报送材料时,请同时报送平台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不接受平台申报单位自行报送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16年3月10日前(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地点:省科技厅自然科学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 2212、2213房间)
联系人: 张延宏、郭燕
联系电话:0371-65950292 , 86230355
附件:
1.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申报书
2.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3.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申报情况汇总表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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