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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时间:2022-07-19 14:12:10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落实科技部《“十三五”技术市场发展专项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豫发〔2016〕27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培育发展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指引的通知》(豫科〔2016〕155号)要求,决定培育第二批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批申报的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一)综合性技术转移机构。重点支持促进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在我省就地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来豫落户;围绕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本地区、本行业及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需要,组织与有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和对接活动;为本地区、本行业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技术贸易和经纪服务、开展专业人才培训等。
(二)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重点支持围绕一个或几个特定技术领域,联合有关重点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或设计研究单位,共同参与行业共性、关键性技术的研发和扩散,突破产业技术升级、结构调整中的关键技术瓶颈;促进产学研结合的行业共性、关键技术转移项目;促进国家重大计划项目在我省的集成应用和产业化开发。
鼓励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技术转移机构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应当具备《培育发展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指引》中所列出的基本条件。
三、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据实填写《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省直有关部门、高校可直接作为推荐单位。其它单位均按照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地的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郑州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推荐申报。
(二)推荐名额。郑洛新三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郑州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推荐单位分别不超过3家。其他地方和单位各限推荐1家。
(三)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单位在申报书上需出具同意的审核意见后,于7月27-28日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送省科技信息研究院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联系人:王华雨 高 磊
电 话: 0371-65949881 65996152
电子邮箱:kjtcxzx@163.com
地址:郑州政六街3号院2号楼1006房间
邮编:450008
(二)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 玉 王 雪
电 话: 0371 -86235090

附件: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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