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人才〔2018〕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管理办法》、《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青年管理办法》(豫科〔2017〕168号)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15-2017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和验收范围
中期评估范围:2017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获资助项目。
结题验收范围:2015和2016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获资助项目(已验收过的除外)。
二、评估和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以《申请书》(2015年度)或《计划任务书》(2016年度)中约定的预期研究成果和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对项目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式和管理,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国内外学术交流情况,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
中期评估内容:以《计划任务书》(2017年度)中约定的预期研究成果和年度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对上述内容进行评估。
三、评估和验收材料要求
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杰出青年均需认真总结项目执行期内实施情况,填报以下验收或评估所需材料:
(一)2015年度杰出人才、杰出青年填报《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验收总结报告》(附件1),并附《申请书》拟开展的研究工作中“预期研究成果及目标任务”部分复印件。 承担单位是企业的,需附《专项审计报告》。
(二)2016年度杰出人才、杰出青年首先需登录“河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http://kjbg.hnkjt.gov.cn)”在线填报科技报告内容,经审核后由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发放《科技报告收录证书》,然后填报《验收总结报告》,并附《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和《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承担单位是企业的,需附《专项审计报告》。
(三)2017年度杰出人才、杰出青年填报《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中期评估报告》(附件2),并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
(四)2017年度杰出人才、杰出青年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内容、技术经济指标、工作进度、经费等需要调整的,获资助者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并上报《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请调整报告》(附件3)。
四、评估和验收程序
省科技厅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并按下列程序进行评估和验收:
1. 审阅《中期评估报告》或《验收总结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
2. 听取项目执行情况汇报(30分钟以内,PPT汇报);
3. 专家质疑和讨论;
4. 形成中期评估意见或验收意见。
中期评估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终止实施”三类,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需要复议”或“不通过验收”三类。
五、材料报送
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杰出青年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应对上报材料的内容及格式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于2018年3月16日前寄送河南省科技厅人才开发处2410房间。纸质材料一式5份,其中1份上报省科技厅人才处,其余4份留作验收或中期评估时使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
工作邮箱:kjtrcc@163.com
邮政编码:450008
六、联系人和电话
(一)省科技厅联系人
科技人才开发处 高松洁 0371-86561295
(二)科技报告在线填报联系人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周惠来 0371-65954220
附件:
1.验收总结报告
2.中期评估报告
3.申请调整报告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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